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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营养学和食品安全理论中,并没有“食物相克”直说。“食物相克”致人死亡的说法,很可能是偶然巧合,或是食物中毒引起,或是特殊体质产生食物过敏的表现,并非食物相克。
二、常见的食物相克理由:
①认为食物中含有大量草酸、鞣酸,与钙结合影响吸收。实际上,大部分植物性食物中均含有草酸,以“菠菜和豆腐”为例,虽然草酸能与部分钙结合,但其影响很小,没被结合的钙仍可被人体吸收利用。
②认为食物间发生化学反应有关。以“虾和水果”为例,认为水果中含有的Vc会把虾中含有的五价砷还原成三价砷(三氧化二砷,即砒霜)从而引起中毒。砒霜的中毒剂量是50mg,即使虾里面含有的砷达到最高限量,并且有足够多的Vc,也需要一个人一次吃几十公斤的虾才会达到中毒剂量。更何况国家对海产品的砷含量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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