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性恋的诊断标准 首先,必须强调说明,按照****年《中国精神障碍诊断分类标准(CCMD-3)》的规定,一个人,如果只有同性“性取向”,而没有其它精神症状的话,并不被视为“精神疾病”。 1、关于“性取向是同性恋”的诊断 一般来说,诊断“同性恋”,要求“病人”具有只针对同性成员才有的跟性欲相关的情感、幻想或行为。即使在方便与异性交往的环境条件下,当事人“在正常生活条件下,从少年时期就开始对同性成员就持续表示性爱倾向,包括思想、情感,及性爱行为;对异性虽然可以有正常的性行为,但性爱倾向明显减弱或缺乏,因此难以建立和维持与异性成员的家庭关系。” 如何确定一个人的性取向是指向同性的呢? 有两个重要的具体参照指标:一个是,见了喜欢的同性,他就有性器官兴奋的身体反应;再者是他内心具有想要动用性器官跟同性做爱的内心欲望和热情。身体性反应,产生快感;心理性欲望,产生幸福感。 有的男性同性恋者,在父母的逼迫下,跟女人结婚,还生了孩子。这时,父母就不理解:既然能够有夫妻性生活,还能射精生出孩子,他怎么就是同性恋呢? 回答是这样的:性器官上没长眼睛,不认识对方与之做爱的性器官是同性还是异性的性器官。人的性器官只要遇到适宜的黏膜刺激,就会兴奋,甚至可以出现性高潮,男性则会射精。但是,同性恋者,对异性的性器官,可以具有碰触时的快感,以及有性高潮,却没有心理上的幸福感。 幸福感,才是性爱的真正目的。 因此,我建议将“性取向”改为“爱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