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手术适应
1)患者本人有摘镜要求;2)年龄应满18周岁以上,小于50岁; 3)近2年内视力稳定,每年变化不大于0.50D; 4)散光屈光度最好不大于6.00D; 5)双眼屈光度不等的屈光参差者; 6)已戴隐形眼镜的需停戴1周,RGP停戴3周,7)眼部检查无活动性眼病者; 8)角膜中央厚度应大于450um; 9)距前次近视手术至少半年或RK手术大于2年; 10)穿通性角膜移植术后1年以上,存在高度屈光不正及屈光参差者; 11)受术者应心理及精神健康。
近视手术禁忌症 1)年龄小于18周岁大于50岁(除特殊情况); 2)近2年屈光度不稳定,每年发展大于1.00D; 3)角膜厚度小于450um;4)眼部患有急性角结膜炎、角膜溃疡等活动性炎性病变者; 5)有患圆锥角膜、青光眼、兔眼、严重干眼症及严重眼底病变等眼科疾病者; 6)瘢痕体质、糖尿病、胶原病等全身疾病患者;7)孕妇、长期夜间行驶的驾驶员;8)矫正视力极差的重度弱视者;9)对视力要求极高,且对手术思想顾虑极大者;10)有精神疾病且正在服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