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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身体好,生育一个好的宝宝,“味精”等10种食物不能多吃
第一位首推:生育杀手,味精!
1907年,日本东京帝国大学的研究员池田菊苗无意中发现了一种昆布(海带)汤蒸发后留下的棕色晶体(即谷氨酸)。这些晶体,尝起来有一种难以描述但很不错的味道。这种味道,池田在许多食物中都能找到踪迹,尤其是在海带中。池田教授将这种味道称为“鲜味”。继而,1909年他为大规模生产谷氨酸晶体的方法申请了专利。池田教授将谷氨酸钠称为“味之素”。
这种风靡整个日本的“味之素”,很快传入中国,改名叫“味精”,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调味品。
研究表明,每人每天味精摄入量不应超过6克,过多摄入会使血液中谷氨酸的含量升高,可造成短时间的头痛、心慌、恶心等症状,对人体生殖系统也有不良影响(抑制生殖系统,并与老年性痴呆症有关)。
高温下,谷氨酸可分解为强诱变剂,在免役功能低下时,可能对人体组织器官产生副作用,令生殖细胞(精子,卵子)染色体畸变,胚胎早死,即是发育也容易成为怪胎(兔唇、大脑不全、先天性心脏病,甚至导至癌变),后果让人担忧。故长时间加温食物,忌先放味精,也不应把味精放在炉灶附近,因为长期加温使谷氨酸变为焦谷氨酸,可产生一定毒性。
所以日本虽然发明了味精却不吃,甚至传闻美日立法:“谁吃味精谁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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