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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孕妇可在妊娠期间发生各种内外科疾病,如果处理不及时,可严重影响母儿的健康和生命。其中,心肌缺血便是孕期常见的一个并发症。那么,孕妇心肌缺血应该怎么办呢?
? ? ? ? 首先应该查明心肌缺血的原因,然后对因治疗。孕期心肌缺血有些是生理性的,有些是病理性的,应该区别对待。
? ? ? (一)生理性心肌缺血
? ? ? ? 孕妇怀孕后,随着妊娠的进展,母体对循环血量的需求大大增加。在血容量,血流动力学等方面会出现一系列变化,就有可能出现心肌缺血。在孕32-34周,分娩时和产后3天内是心脏负担最重的时期,孕妇如果出现胸闷,气短等表现,可以做个心电图看一下,如果有ST-T段的改变,一般提示有心肌缺血,症状不严重者可以通过休息,吸氧缓解。
? ? ? (二)病理性心肌缺血
? ? ? ? 病理性心肌缺血多见于伴有心脏的器质性疾病者。常见的引起心肌缺血的原因有:①先天性心脏病:比如房缺,室缺等,②风湿性心脏病:比如二尖瓣和三尖瓣狭窄,主动脉瓣狭窄等,③高血压性心脏病:多见于妊高症患者,④围产期心肌病。
? ? ? ? ?对于有病理性心肌缺血合并心脏器质性疾病者,应该进行孕前咨询。根据心脏病的种类,病变程度,心功能分级,判断耐受妊娠的能力。
? ? ? ? 对于心脏病变较轻者,心功能1-2级,无心衰病史者,可在严密监护下继续妊娠。对于心脏病较重者,心功能3-4级,有心衰病史,或者右向左分流的心脏病,严重心律失常者,不宜继续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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