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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跟着刘渡舟老先生一起重新学一遍《伤寒论》吧!
《伤寒论》的文章结构,是以条文形式组成,据赵开美复刻的宋本《伤寒论》有398条之多。
《伤寒论》既然用条文以表达辨证论治,因此,学习《伤寒论》就有一个理解条文和条文之间相互联系的意义而为基本要求。
应该看到《伤寒论》398条,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条文之间,无论或显或隐,或前或后,彼此之间都是有机地联系。
作者在写法上,充分发挥了虚实反正,含蓄吐纳、参证互明、句深义永的文法和布局,从而把辨证论治方法表达无遗。
为此,学习《伤寒论》先要领会条文的排列组合意义,要在每一内容中,看出作者的布局和目的,要在条文之中学到条文以外的东西,要与作者的思想相共鸣,才能体会出书中的精神实质。
基于上述要求,试将《伤寒论》398条的相互关系,按六经范围加以论述,为学习《伤寒论》提供参考。
先从《太阳病篇》谈起。
《太阳病上篇》的条文为30条。
壹
1~11条
从第1条到第11条的内容是一书的纲领,有指导全书统领辨证的意义。
举例而言,第7条的内容辨病发阴阳,第11条的内容辨病有真假寒热,被认为是六经阴阳寒热的辨证纲要,贯穿于全书之中,占有指导的地位。
第1条的内容,辨太阳病的总纲,反映了表证的共同证候,以下凡言太阳病的皆以此条为准。
第2、3条的内容,是在太阳病总纲之下,又分出中风与伤寒两类表证,两条并列不分,意在对比,用以加强辨证论治的思路。
第6条内容论温病,看来似乎同中风、伤寒有鼎足而三的意思,但它与第3条不并列,显而易见,作者是作为风寒的类证写出的。
第4、5两条,应联系一起体会,则知作者让人从脉证两方面的变化,辨传经与不传经的方法。
第8条内容,论太阳病七日自愈,为邪行经尽,若邪气不变,则有传经之变,作者示人针刺足阳明经,使其不传以杜其邪。
说明在太阳病中有“传经”与“行经”的不同,同时也揭出预防传经的方法,并且第4条的“传”也得到了答案。
第9、10两条内容,论太阳病的欲解时和太阳中风的期待自愈日数,它说明了正复邪退要有一个有利条件,应以正气旺而方欲解,故有其临床意义。
以上计11条,皆有论而无方,重点在于辨阴阴寒热,辨表病异同,辨病邪传变,辨病欲解时,它是全书纲领,也是太阳篇的总论。
贰
12、13条
第12条论中风证,是在第2条的基础上补充了中风的病理和治疗方法。
应当指出,张仲景先抛出桂枝汤并非偶然之举,而是用以说明治病的原则在于调和阴阳,而与第7条的辨病发阴阳同等重要。
第13条的内容,看来好像重复,实际上本条不提中风而只提太阳病,所以就扩大了桂枝汤的治疗范围,它比第12条的内容有更深一层意思在内。
叁
14、18、20~22、28条
第14、18、20、21、22、28条,是论桂枝汤的加减证,它的前后排列之法,很能启人深思。
先从14条的项背强几几,经输不利的桂枝加葛根汤开始,后以头项强痛......的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收尾。
其用意是太阳经病属表,故在前;太阳腑证属里,故在后,把发汗和利小便的两种治法分开,则使14条与28条的病机自然而然地加以划分,使人不产生去桂去芍之疑。
肆
15~17、23、25、27、29~30条
在桂枝汤加减证后,还穿插了桂枝汤的禁忌证。
第15条内容论误下之后,太阳之气上冲和不上冲,不上冲的禁用桂枝汤。
对“气上冲”的解释注家说法不一,若与134条的“阳气内陷”互相对看,则知其气上冲,也就是未致于阳气内陷的互义。
第16条内容论“坏病”不可用桂枝汤,太阳病伤寒无汗表实脉紧的也不能用桂枝汤。
第17条内容论酒客病证类中风,不可用桂枝汤,因为酒能化湿不喜甘药之故。
第23、25、27条论桂麻合方的证治,它以太阳小邪不解,或寒热如疟,或热多寒少,或不得小汗身必痒。
此时治疗如单用桂枝汤则嫌其缓,单用麻黄汤则又虑其峻,故以两方合用,而又以桂枝冠首,含有护正去邪的宗旨。
但是,第27条的“此无阳也”注家意见颇不一致。
我认为若以太阳表寒将欲罢为解,则庶几近之,可参考153条的“无阳则阴独”句,据成无已注“表证罢为无阳”,则其义自见。
桂麻合方另一意义,作者有从《太阳病上篇》的桂枝汤证,到《太阳病中篇》的麻黄汤证作为引线之笔而有循序渐进的意思。
第29条,从表面上看是论桂枝汤的禁忌证,但它包含了对第16条“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的补笔,具体地为随证施治作出了示范,第30条则是作为第29条的注文。
附
另附19、24、26条原文
第19条: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
第24条: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则愈。
第26条:服桂枝汤,大汗出后,大烦渴不解,脉洪大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太阳病中篇》的条文有97条。
1
31~34条
第31~33条内容论葛根汤证及加味证。
其中的31条应同14条作比较,32条又应同36条对比;
然后可以查知项背强几几分有汗和无汗,二阳合病分下利与喘满的不同。
至于34条的误下而利遂不止,又应同二阳合病必自下利互相对看,以辨认下利一证而有表里寒热的具体不同。
2
35~70条
35~41条:
第35条内容,是在第3条的基础上补充了伤寒无汗而喘和麻黄汤的治法。
此条也应同12条的桂枝汤证作比较,以见有汗为虚,无汗为实的辨证。
第36、37条内容,继论麻黄汤证,但辨证的重点各自不同:36条从证以辨喘,37条从脉以辨浮,以见麻黄汤的治疗各有所本。
第38、39、40、41等条的内容,论麻黄汤的加减证,而具有表里兼治的特点。
38、39条是大青龙汤证,关键在于不汗出而烦躁;
40、41条是小青龙汤证,关键在于表不解而心下有水气。
大青龙汤兼内热,小青龙汤兼内寒,故两条排列无间,以资互相对比。
42~45条:
第42、43、44、45等条,接麻黄汤之后,又论桂枝汤以代替麻黄汤治疗所不及。
其衔接之处,如38条“脉但浮者,与麻黄汤”,若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则不用麻黄而又以桂枝汤代替。
第41条的咳而微喘是用小青龙汤;但43条的“下之微喘”则不能用小青龙汤而用桂枝加厚朴杏仁汤,以示桂枝、麻黄在治喘上也各有不同。
第44条内容论外证未解者不可下,从文推义当有不大便之证,治当先解表宜桂枝汤而禁用麻黄汤,恐其过汗伤津反助胃肠之燥。此条应与56条合参则意义更明。
第45条论汗下之余,脉浮不愈,乍看和37条的麻黄汤证相同,而此处却用了桂枝汤,作者考虑了复下之后,已难任麻黄汤的峻汗。
通过以上的条文可以看出作者于桂枝汤后论桂麻合方;桂麻合方后又论麻黄汤;麻黄汤后又论桂枝汤,桂枝汤方虽一,而使用则因证而异。
一般说无汗不用桂枝,而56条未提有汗,但也用了桂枝,文义愈述愈深,而桂枝汤之治,因之亦愈广。
46~59条:
第46条论服麻黄汤以后的证情,与24条的服桂枝汤,反烦不解之义相同。
然24条先用刺法,然后再服桂枝汤;而46条先服麻黄汤发汗而使正气拒邪外出继之作衄乃解。
第47条论伤寒无汗,体强者有衄以代汗之机,同35条麻黄汤发汗合参,以见汗血同源,殊途同归之旨。
第48条论二阳并病的成因和阳明经证、腑证与发汗不彻的脉证。若同32条比较,以区别合病与并病之异。
第49、50条论不可发汗之脉;第51、52条是论若其人尺中脉不微不迟而浮数的,则仍可用麻黄汤发汗。虽然言其脉,而证候亦包括在内。
第53、54条内容论桂枝汤治营卫不和证,条文开头不冠风、寒,而以“病”为称,说明此条与中风无关而涉及到杂病。
第55条内容,应与47条对比,以见伤寒作衄有解与不解之分。若衄少而邪不出者,则又当以麻黄汤发汗,越出营中之邪,则衄亦随之而止。
第46条先服麻黄汤病不解而后作衄则解;55条则是先衄不解,后用麻黄汤发汗则解。
55条为不发汗因致衄;47条为身无汗而邪不出,这几条若不联系来看,则首尾不顾,便觉索然无味。
第56、57条论用麻黄汤发汗,半日后病又复烦不解;或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而小便清白,皆应以桂枝汤先解外邪,以代替麻黄汤之治。
第58、59条列于误治变证之前,是辨病发阴阳之后,又示人“阴阳自和”方为愈病之条件。
因此对以下的60~70条有其指导意义,为救治坏证指出了原则。
60~70条:
从60条至70条的误治变证中:
有内外俱虚的身振而寒;
阳虚阴盛的烦躁;
营卫俱虚的身疼痛;
肺热作喘;
心虚作悸;
脾虚作胀;
水挟肝气上逆;
寒挟水气脐下悸欲作奔豚;
以及汗后恶寒为虚,不恶寒但热为实的表、里、寒、热、虚、实,五脏六腑等病,反映了伤寒与杂病共论的辨证论治典范。
3
71~82条
第71~74条,论太阳病表里不解的膀胱蓄水证。它以口渴能饮而小便不利为主。
作者用假宾定主的笔法,先论胃中干燥,烦躁不得眠,欲得饮水的缺津证;然后引出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的下焦蓄水的五苓散证。
一为缺津,一为津聚,两者病理不同,证候易混,故加详辨以恐治疗之失。
第75条论发汗太重,心肾阳气两伤,以致心悸欲按而两耳发聋,当与64条的:“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作比较,以见证有轻重,治有区分。
第76~80条,论胸膈火郁的虚烦诸证。
从病理讲,水蓄于下,而火郁于上,故栀子豉证接五苓散证有其水火辨证用意所在。
另一意义是太阳病由经传腑,则以蓄水为主;若由表传里,邪必先胸,故有胸中火郁的虚烦证。
火郁于胸则心烦懊憹,如气不利则胸中窒;血不利则心中结痛,若下延入胃,则心烦腹满,卧起不安;若上热而脾寒则大便必溏而身热微烦。
第81条论栀子豉汤的禁忌证。
第82条论阳虚而水气泛滥的真武汤证,也属于水下火上的辨证范围。
4
83~95条
从83条至89条论不可发汗证,是麻黄汤的禁忌证。
不可发汗指其人虽病伤寒然挟有阴阳气血营卫津液等正气不足之证,所以告诫人们不能发汗。
如果强发虚人之汗,则有便血、发痉、不能眴、寒傈而振等诸逆。结合49条的“尺中脉微”和50条的“尺中脉迟”来看则禁汗的脉证方备。
第90、91、92条论病有先汗后下之分,也有先下后汗之变;更有表里缓急之治和两感风寒兼治与专治之异。
在禁汗之后,提出什么是先治,什么是后治,什么是急治,什么是缓治,什么是兼治,什么是专治,确有总结以前、指导以后的意义。
第93、94、95三条并列,分析三种不假药力而出汗的不同机制。
93条的“冒汗”可责其虚;
94条的“战汗”为邪已外解;
95条的“自汗”为卫强营弱邪风不解。
三条互相比较,以加强读者的辨证思维。
5
96~109条
太阳病的经腑证论述已毕,发汗与禁汗无复可议之时,作者笔锋由太阳转入少阳而论述少阳为病的证治。
联系以前的二阳合病与二阳并病,可见太阳传入之邪并不固定于先传某经的具体情况。
第96条论邪传少阳的热型和证候与治法,亦可同37条的“设胸满胁痛者,与大柴胡汤”之文合参。
第97条论血气虚衰,邪中少阳而搏于胁下,同96条对比有继发和原发两种不同形式。
98条论小柴胡汤的禁忌证,病为湿与饮而类似少阳证,应与99条对比则治疗宜忌自明。
99条论三阳合病的证候与治取少阳的方法;
100条论少阳病挟虚的证治;
101条论治少阳其证不必悉具,误下少阳而柴胡证不罢者,可复与小柴胡汤。
第102条论伤寒挟虚的小建中汤证,既可与100条对看,也更应与第50条的“尺中迟者,不可发汗”,补充小建中汤治虚人伤寒的方法。
小柴胡汤为柴胡剂的加减诸方代表,所以,在小柴胡汤主证的前提下:
103条论少阳兼阳明的大柴胡汤证;
104条论少阳兼潮热的柴胡加芒硝汤证;
105条论伤寒有十三日,过经阳明而谵语的胃燥内实,调胃承气汤证;
106条论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而少腹急结的桃核承气汤证。此条列于小柴胡汤和大柴胡汤之后,作者用意是胸胁满用小柴胡汤;心下急用大柴胡汤;但少腹急结者则用桃核承气汤。
以示上焦气郁、中焦热结、下焦血瘀,这种气郁与血瘀相提并论的写法则对辨证甚有启发。
第107条论柴胡加龙骨牡蛎汤,而排列于桃核承气汤之后,因为此证有胸满烦惊、谵语等精神证候,以资与蓄血如狂,少腹急结的桃核承气汤证对比区别而后方知各自的病机特点所在。
第108、109条论肝胆之邪传脾乘肺的变化,日纵日横,寓有气亢妄行无制之意。
6
110~127条
从110条至119条论误用火疗的种种坏证,汉时此法施用为广,故论其有弊的一面,其中有很多可以借鉴之处。
至于其中的救逆汤、桂枝加桂汤、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在临床治疗仍被广大医家所习用。
第120、121、122、123条文论太阳病误吐的变证。
120条论吐后中寒;121条论吐后内烦;122条论吐后客热不能消谷;123条论太阳病极吐下,胃中怀和而郁郁微烦。吐后共分四证,有寒有热,互相对看,以尽辨证之长。
第124、125、126条论太阳随经,瘀热在里的热与血结证,应与106条的桃核承气汤证相对比,以辨热大于血,瘀大于热,瘀热皆轻的三种病情。
第127条论太阳病蓄水,若小便利的为茯苓甘草汤证,以饮水多必心下悸;若小便少的为五苓散证,饮水之后必苦里急。此条应与73条进行联系,其义方全。
注:本文选摘自《伤寒挈要》,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198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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