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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教材治则学说里有种说法即“平调阴阳”,认为疾病的发生,从根本意义说是阴阳的相对平衡遭到了破坏故而致病变,其作为临床治疗的根本法则,进而提出了“泻其有余”,“补其不足”两个具体治则,并引《素问?至真要大论》:“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其实这是对阴阳学说的误解,曲解了《素问?至真要大论》:“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
有关阴与阳的关系,阳为主导,阴为从属,如《素问生气通天论》云:“阳气者,若天与日,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故天运当以日光明。是故阳因而上,卫外者也。”《内经知要》里面也谈到了:“天之运行唯日为本,天无此日则昼夜不分,四时失序,晦瞑幽暗,万物不彰矣。在于人者,亦为此阳气为要,苟无阳气,孰分清浊,孰布三焦,孰为呼吸,孰为运行,血何由生,食何由化?与天之无日等矣,欲保天年,其可得乎。”《周易》亦云:“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伤寒学家、火神派大师郑钦安则明确提出了“阴主阴从”,其传人卢铸之更提出:“人身立命在于以火立极,治病立法在于以火消阴”;“病在阴者扶阳抑阴,病在阳者用阳化阴”。火神派传人祝味菊认为《内经》所谓的“阴平阳秘”不是指阴阳平衡协调,而是说“阴不可盛,以平为度;阳不患多,其要在秘”(《伤寒质难第七篇》)。
从上而论,阳气是构成人体及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根本的物质基础和动力,人的生命过程生、长、壮、老、已,都是说明了阳气由生、盛至虚弱至亡的过程,正所谓“有阳则生,无阳则死”阴阳学说用于说明人体是正气,正气则有益生命并无害,阳气是生命之根本之主怎会有害呢?所谓“泻其有余”是指病邪,正气不是有余的而愈盛愈强,所谓“补其不足”,是指阳气不足或阴精不足。
有关卢氏心法“病在阴者扶阳抑阴,病在阳者用阳化阴。”张存悌教授在其所著《中医火神派探讨》中说:“‘病在阴者,扶阳抑阴;病在阳者,用阳化阴’。头一句‘病在阳者,扶阳抑阴’可以说是常识,一般医家都持这种观点。但要说‘病者阳者,用阳化阴’则确实有些超常脱凡。按卢崇汉教授的观点,‘在临证上,阴虚的本质仍然是阳的不足,这是由于阳气化生阴精的功能受到影响,才会出现阴阳两者的关系失衡。所以阴虚病人,只要姜桂附配伍适当,不但不禁用,反而还能够促进津液回生,从而起到阳生阴长的作用。’亦即‘病在阳者,用阳化阴。’这一点,应该视为卢氏超越郑钦安之处。郑钦安虽然讲过‘四逆汤力能回先天之阳,阳气一回,津液升腾,枯焦立润’的话,但是绝对未讲过‘病在阳者,用阳化阴’的观点,相反,对于阳证,他倒十分推崇石膏、大黄等寒凉之品。卢崇汉曾谓:‘真正将钦安学派发展成纯粹的扶阳学派’者是卢铸之,也许是指‘病在阳者,用阳化阴’而言。只是这方面我们很少看到卢氏的有关案例,不易从实践上深入体会。”张教授所说“只是这方面我们很少看到卢氏的有关案例,不易从实践上深入体会。”其实并非如此,从卢崇汉教授的《扶阳讲记》就可说明,就从其所著的《中医火神派探讨》中也能说明,我认为张存悌教授实是对卢崇汉教授说的“在临证上,阴虚的本质仍然是阳的不足”持不同意见而委婉的说法,其实卢崇汉教授的“病在阳者用阳化阴”是对阴虚的症状而实质的阳虚而言,诸如口燥咽干的喉痹及阳虚便秘等证,并非没有实质性阴虚证,我相信卢崇汉教授决不会阳明热邪所致的大热、大汗、大渴、脉洪大的热邪伤津证,及少阴热化急下存阴证而用“病在阳者用阳化阴”法治疗,其主要是从“人身立命在于以火立极”层面在治疗上处处重视人体阳气,即使是热邪所致的疾病在使用寒性等药物品时勿过之而损阳气,而温热之邪巳清解的后期的阴虚症状也应益阴助阳生津,万不可一味地寒之过头或一派滋阴,如此则津不生而阳气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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