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甲状腺炎是指发病于产后一年内的甲状腺炎,是女性最常见的内分泌疾病之一,患病率7.5%左右。典型的产后甲状腺炎主要发生于产后期,表现为暂时性甲状腺毒症紧接着暂时性甲状腺功能减退,大约在产后1年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甲状腺功能减退发生于产后1年以后者不能称为产后甲状腺炎。产后甲状腺炎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产后1年机体正处于妊娠免疫抑制后的自身免疫修复阶段,对产后甲状腺炎妇女甲状腺活组织检查发现有不同程度的淋巴细胞浸润,但没有甲状腺滤泡的萎缩及纤维化形成。常见表现包括甲亢和甲减,以前者为多见,表现为乏力、心悸、怕热、易激惹及紧张不安等,后者表现为注意力不集中、漫不经心、精神萎靡、记忆力减退、皮肤干燥、怕冷等。
诊断标准:1. 产后一年内发生的甲状腺功能异常,可以表现为甲亢甲减双相型、甲亢单相型和甲减单相型三种形式;2. 产前无甲状腺功能异常病史;3. 排除产后Graves病。
治疗
P产后甲状腺炎大多数呈现自限性过程。
1. 甲亢期甲状腺毒症症状比较温和,不主张给予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症状严重者可给予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断药(如普萘洛尔)治疗,采取尽量小的剂量,需用药数月。
用药期间需监测心率,根据心率及时调整给药剂量。因普萘洛尔可少量从乳汁中分泌,故服药期间应停止哺乳。注意加强营养支持,婴儿需要通过母体摄取营养,且高甲状腺激素血症会引起高代谢,造成患者消耗增多,因此此期患者建议给予高热量、高维生素、高蛋白饮食。
2. 甲减的治疗:甲状腺激素可改善功能低下症状及缩小肿大的甲状腺。甲减期血清 TSH <10mI U/L 时不需要甲状腺激素的替代治疗,TSH 可以自行恢复。
甲减严重者,可以给予 L-T4 治疗, 持续治疗 6~12 个月后,L-T4 开始逐渐减量,将来尝试停药。若计划怀孕、哺乳或已经怀孕,不应减量。
3. 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需终身 L-T4 替代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