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dayh.cn
近期有不少患者询问我:药物服用一个月后症状有明显好转,是否可以停药了呢?李医生想说的是现在停药是万万不可的。抑郁症为高复发性疾病,故倡导全程治疗策略,借此机会做一个关于药物疗程的说明。
全程治疗具体分三期,第三期又分首发和复发。
一、急性期治疗——推荐6~8周。
目标是①确定治疗方案;②控制急性期的重度症状,如自杀想法、企图和行为;③改善患者重点关注症状。
大多抗抑郁药物在2~4周开始起效,如果治疗4~6周无效,在检视诊断无误后可考虑换用相同机制其他药物或者不同机制的药物。
二、恢复期治疗——也称巩固期治疗,推荐4~6个月。
目标是①在急性期治疗的基础上微调药物剂量及品种,继续缓解症状,获取预期疗效,即临床痊愈;②观察、防范病情波动,防止复燃。③药物使用上力求达到“最少品种、适宜剂量”,进入维持期。
三、维持期治疗——6~8个月/1年/2~3年/长期维持。
单次发作的抑郁症,50%~85%会有第2次发作,因此需要维持期治疗防止复发。维持期结束后,病情稳定,可缓慢减药直至终止治疗;但应该密切检测复发的早期征象,一旦发现有复发的早期征象,应迅速恢复原治疗方案。
对于维持治疗的意见目前意见不一。
1、目前已经达成基本共识,首次发作需维持治疗6~8个月(我国推荐)。
2、美国最新指南则推荐维持治疗期延长至1年。
3、有2次发作,尤其是5年内2次发作,维持治疗2~3年(我国推荐)。
4、对于首次发作的以下情形,如青少年发病,伴有精神病症状,症状多且重,自杀风险大,有明显家族遗传史的患者也建议维持治疗2~3年。
5、多次复发者主张长期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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