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dayh.cn
“有比成绩更重要的,那是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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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害未成年人
2019年10月20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一名年仅13岁的男孩把另外一名年仅10岁的女孩杀害。据受害者妈妈说,女儿平时三点半左右到家,当天因迟迟未归,家人便外出寻找,在离家100米处的灌木丛发现孩子的尸体,女孩找到浑身是伤,裤子被脱至一半。从男孩家中到藏尸地点,一路上都有拖拽痕迹和血迹。女孩舅舅说,事发当天,王某上完校外美术班的课后,被嫌疑人骗至家中,随后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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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教养处罚引起争论
警方接到报案后当天便确认了嫌疑人蔡姓男孩,男孩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作案经过。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因其年龄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其实施收容教养。
对加害者蔡某的收容教养让受害者家属不能接受,也让许多网友不能接受。他们都希望给加害者施加更加严厉的惩罚。不然对死者公平,也不能起到惩罚作用。
对此,法律学术界一直有不同声音,有人主张不能因为个案而改变整体的入刑年龄。但也有有法律界人士建议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标准。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罗翔主张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他说,从理论上来看,对于故意杀人这种重罪,任何年龄阶段的人都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民法总则已经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从十岁下调至八岁,这正是考虑了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
河南律师付建称,1979年刑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负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界限在当时来说是科学的,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变迁,我国犯罪年龄出现了低龄化的趋势。对于未成年人犯重案的情况,英美法系中确立了一项“恶意补足年龄”规则,作为自然年龄区分刑事责任的补充。一般来说,自然年龄不够,但主观恶性大,这种“恶意”可以把自然年龄差的部分给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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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判死刑更重要的
笔者认同部分法律专家的观点,鉴于孩子心智成熟水平提前,可以适当降低刑法责任年龄,比如降低1-2岁。这些年来,许多临近刑法责任年龄孩子的暴力犯罪,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降低刑法责任年龄的必要性。
无论怎样处罚加害者,受害者的生命也无法挽回,处罚加害者也让另一个家庭承受悲伤(尽管这种悲伤是他们应该承受的)。从根本上解决这件事情,我们应当预防这样的事情发生。从这个案件中,加害者男孩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没有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方式简单(也许有着父母知识水平和谋生等方面原因),导致孩子出现心理问题和犯罪行为。
蔡某某的邻居告诉新京报记者,他的父母是外地人,白天在外面忙于生意,其父有一个流动烧烤摊,母亲做海鲜生意,他们都很少管儿子,有时会听到蔡某某与父母争吵。蔡某某的舅舅说,父母对其管教严格,白天出去做生意就将其锁在家中,给他一部手机方便联系。
从这里可以看出,父母忙于生计,没有时间和精力教育孩子,教育方式也比较简单。孩子出现心理问题就很自然(虽然这样的心理问题并不必然导致杀人放火、自杀轻生等恶性事件发生)。
根据相关人员爆料,蔡某某在出事前就有许多不良表现,然而这样的表现未引起父母的重视,以致于发生这样的罪恶。
小区业主群里有人留言称,蔡某某近一两年也曾多次在小区骚扰女性,有多位女性表示自己曾被蔡某某尾随,多是由小区道路尾随至单元门内,对方还曾意图伸手搂抱。也有人爆料他在家看黄色视频,还沉迷于电脑游戏,有时一打一通宵。
与蔡某某关系要好的一名同学告诉新京报记者,蔡某某性格沉默怪异,在班级中成绩倒数。这名同学说,蔡某某在班级中并不受到欢迎,有时会骚扰女同学。
蔡某某的舅舅称,平时没有不好的行为,不认为蔡某某的性格有异常。蔡某某平时成绩中等,花钱有点大手大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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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孩子的心理建设
现在我们许多家长,一方面是忙于工作,忙于生计,为了让自己和孩子过上好日子,认为有了钱就能让自己和孩子获得幸福,殊不知,孩子不成材,家长不仅不能享福和过上好日子,还要深受孩子所害,啃老不说,犯罪判刑也是有可能的。
另一方面,是过度关注孩子学习成绩,也为有了好成绩就有了好未来,给学生造成严重心理压力,或是影响孩子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导致考试焦虑、抑郁,恐怖症、强迫症和人格障碍等问题。
现在,对于孩子来说,心理健康已经成为仅次于学习成绩的第二大问题。这必须引起家长、老师、学校和社会的强烈重视。除了关心孩子的学习,还要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
所幸国家对这个问题已经重视起来。《健康中国2030纲要》、卫计委等22部委颁发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和10部委《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发布,表明国家对这个方面的重视。对于国家层面来说,把文件落到实处,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所幸学校对这个问题已经重视起来。全国多数大中小学校有了心理老师、开设了心理课,建设了心理咨询室和学生心理档案。客观地说,这些方面工作在许多学校做得还不到位,质量不过关,还有提升空间。
对于你孩子的身心健康,现在需要作为家长的你要重视起来!
(相关案件素材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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