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dayh.cn
以前我一直有这样的思考,强迫症到底属不属于精神病?尤其是一些强迫思维,算不算重性精神病症状的范畴?
在临床上,碰到很多强迫症患者,感悟有很多。
后来我就冒出来一个想法,可不可以用抗精神病药物,来减少强迫症的思维问题。尤其是抑郁症患者的一些思维问题,比如反刍思维,可以使用抗精神病药物进行治疗。
但是以上的想法很快被我否定了。强迫症毕竟作为一个轻型精神心理问题,最好还是交给心理咨询师治疗吧。
2018年下半年,接诊了很多恐狂症和恐艾症患者,对这一些疾病焦虑障碍的患者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他们身上有很多类似的问题,比如说,强迫思维。
前几天学习ICD11,强迫症的范畴里,比如拔毛癖,比如疑病症:也就是疾病焦虑障碍,实际上恐狂症等也可归类为疑病症。
这一点新的变化,凸显出一些独特的视角,体现了对精神疾病规律的重新认识。
昨天学习会议,老年科主任说起来我们医院有一个姓王的前辈,一来我院,就治疗强迫症。全天津市没人敢收治强迫症,就他一个人敢收!而且一上来就给抗精神病药物,把强迫症当作重性精神病治。有想法就去做,实际操作自己的独特见解。
对此我忽然想起以前自己的一系列的感悟。当然也有当年我的一些更加深入的思考,比如说强迫症还是有很多比较轻微的。比如说,强迫症患者肯定不会认同,自己是重性精神病。比如说,哪怕是最痛苦最受折磨的强迫症患者做出来接受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决定,也是比较困难的。
还比如说,这一类接受这种疗法的患者,一旦治疗效果不好很容易出现纠纷问题。而医疗纠纷恰恰又是我们医生最忌讳的东西。
这时候就听到主任说:"刚开始这样治疗几例强迫症,特别成功,效果特别好,让我们信心百倍,精神大振。但是很快就有一个病人出现纠纷,闹的很大,沸沸扬扬。"
至于说当年有什么纠纷,具体情况如何,我是真不知道。只是想,真的有特别严重的强迫症,这一个治疗方案,这是值得一试。
但是这种纠纷如何杜绝,恐怕不是一个知情协议,一个沟通告知,甚至一个律师见证下的免责声明,可以彻底解决的。
所以,强迫症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轻重缓急,治疗方法,个人特点,综合考虑,最后让病人自己决定接受哪一种治疗方案。
就像很久以前我的一篇文章:强迫症,请收下我的膝盖。题目所表达的无奈与心塞,真是不经历不知道。
强迫症,最好还是心理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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