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dayh.cn
快乐可以选择吗?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
在临床工作中,我发现,很多病人和病人的家属不会快乐。我时常会先问他们:"你们觉得我快乐吗?"这些病人或家属基本都会回答我:"看得出来,医生你肯定是快乐的。"然后我就会问,你们觉得我为什么会快乐?他们的答案大同小异,基本都是说,"你事业有成、家庭幸福"之类的。我然后就会认真地告诉他们,我事业无成的时候,我没有成家的时候,我也是快乐的。
听到我这样答案的人,往往会瞠目以对:医生,你是认真的吗?我说,我真是这样的。
然后,我会告诉他们,我有我选择快乐的模式。
我告诉他们,世界上每个人几乎时时、处处都要面对三类事:一类是可以导致你快乐的事情,一类是引起你痛苦或不快的事情,这两类都属于与你有关的事情;还有一类是中性的事情:既不会给你带来快乐,也不会给你带来不快,因为这类事情与你无关。若把中性的事件忽略不计,引起你情绪反应的事件只有两种,即带来快乐的和带来不快的。
按照概率论的逻辑分析,人生这两类事件发生的概率几乎相当,即各占百分之五十。 但是,就是面对这两个百分之五十的态度,决定了一个人是否能够快乐。
其实,在上述能够引起个人情绪反应的事件中,基本都是已经发生了的事情,随后的任何反应已经于事无补。 那么,随后做出的反应只对自己的感受有意义,或者说是只有"哄自己开心"还是"让自己不爽"的意义。
我的做法是:每一件能引起我快乐的事情,我会让自己总是想起来,让自己快乐三天。 反之,每一件导致我不快乐的事情,我尽量少想,让自己只为此不快三分钟。如此,我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快乐的,大概外人看到我就总是快乐的。我说,这就是我的快乐法则。
我接着会与他们讨论他们的"痛苦法则"。我说,你们的模式是与我的相反:一件引起你们快乐的事情只能让你们快乐三分钟,而一件导致你们不快的事情能让你们痛苦三天。这样下来,你们大多数时间是不快乐的,让他人看到的则是你们总是不快乐。而且,我还指出他们还有其他一些让自己不快乐的原因。我说,你们中的很多人还喜欢把别人的事情和其他一些与自己无关的事情看作是与自己有关的事情,并因此给自己带来不快。例如,过分在意他人对自己的态度和看法,总担心他人对自己的态度和看法不好;过分干预包括父母、子女在内的他人的事务,一旦对方不接受干预,即认为对方是有意作对。我认为,这一类做法属于真正的自寻烦恼:拿别人的事情折磨自己。
在说出上面的道理之后,我就觉得可以让他们认同我的答案:快乐和不快乐完全是自己的选择。
但是,我还曾想过,事情可能还不止于此。因为,选择快乐或不快乐还关乎获取快乐资源的难易或多寡:试想,人们是愿意和总是快乐的人打交道,还是愿意和总是陷于痛苦之中的人相处?我想,这个答案不言自明。因为经常体验快乐并将自己的喜悦传递给别人,别人会更愿意接近和交往,这样的人也就更可能获得可靠和真诚的友谊,让自己有更多机会获得快乐。
或许,也有人说,你的快乐法则岂非阿Q精神胜利法?但是,若非如此,我们就选阿S自我折磨法?
我想,人生短暂,能让自己和他人快乐起来总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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