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dayh.cn
453--没有必要的超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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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超声检查应当在有医学指征时使用?
答:超声波对胎儿的能量传递并不是完全无害的,其生物学效应可能在未来会被证实。因此,超声检查应当在有医学指征时使用,并且在所有情况下,都应当用最低超声剂量照射来获取足够的图像质量和必要的诊断信息,遵循合理可能的最低量的原则(as low as reasonably achievable, ALARA) 。在此原则下,频谱或多普勒超声,因其高能量传递,不能常规用于妊娠早期监测胎心;而可以使用M型超声或带摄像记录的二维实时超声来记录胎儿存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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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评价妊娠期非医疗用途的超声检查?
答:尽管在当前技术条件下,没有可靠的证据表明诊断性超声会对胎儿造成实质性伤害,但是仍应避免在妊娠期间随意应用超声检查。无医疗指征使用二维或三维超声,只为获得有“纪念意义”的胎儿图像或确定胎儿的性别,都是不合适的,而且是不负责的医疗实践行为。从这个角度看,无预期医学意义而将胎儿暴露于超声能量中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此外,非医学超声可能误导孕妇错误地将其图像认为有诊断意义。如果在此设备上检查到胎儿异常,孕妇可能得不到必要的支持、信息和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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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美国食品和药物监督管理局是如何评价制作“纪念意义”胎儿超声视频的?
答:美国食品和药物监督管理局将推广、销售或租赁超声设备用于制作“纪念意义”胎儿超声视频的行为视为不被批准的应用。所以无医嘱使用超声可能会违反国家或地方关于医疗设备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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