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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癔症[F44解离(转换)障碍]
癔症指一种以解离症状(部分或完全丧失对自我身份识别和对过去的记忆,CCMD-3称为癔症性精神症状)和转换症状(在遭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和冲突时产生的不快心情,以转化成躯体症状的方式出现,CCMD-3称为癔症性躯体症状)为主的精神障碍。这些症状没有可证实的器质性病变基础。本障碍有癔症性人格基础,起病常受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影响。除癔症性精神病或癔症性意识障碍有自知力障碍外,自知力基本完整。病程多反复迁延。常见于青春期和更年期,女性较多。
【症状标准】
(1)有心理社会因素作为诱因,并至少有下列1项综合征:①癔症性遗忘;②癔症性漫游;③癔症性多重人格;④癔症性精神病;⑤癔症性运动和感觉障碍;⑥其他癔症形式;
(2)没有可解释上述症状的躯体疾病。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起病与应激事件之间有明确联系,病程多反复迁延。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如癫痫所致精神障碍)、诈病。
【说明】
(1)癫痫可并有癔症表现,此时应并列诊断;
(2)癔症性症状可见于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假如有分裂症状或情感症状存在,应分别作出后两者的相应诊断。
40.1癔症性精神障碍[F44.8其他解离(转换)障碍]?
40.11癔症性遗忘[F44.0解离性遗忘]
【诊断标准】
(1)(1)符合癔症诊断标准;
(2)对曾经是或仍然是创伤性或应激性事件有部分或完全遗忘;
(3)排除器质性遗忘,如头部外伤后的遗忘和意识障碍(中毒、癫痫发作,或其他急性器质性障碍)恢复后的遗忘。?
40.12癔症性漫游[F44.1解离性漫游]
【诊断标准】
(1)(1)符合癔症诊断标准;
(2)在觉醒状态,作无计划和无目的漫游;漫游中能保持基本的自我照顾,以及与陌生人简单交往(如搭车,问路),与其不深入的短暂接触看不出有精神异常;
(3)有自我身份识别障碍,但不是癔症性多重人格;
(4)事后有遗忘;
(5)开始和结束都是突然的。?
40.13癔症性身份识别障碍[F44.81多种人格障碍]
【诊断标准】
(1)符合癔症诊断标准;以自我身份识别障碍为主,丧失自我同一感,有双重人格或多重人格;
(2)对周围环境缺乏觉察,周围意识狭窄或对外界刺激异乎寻常的注意狭窄和选择性注意,并与病人改变了的身份相联系;
(3)上述症状必须是非己所欲,发生在宗教或文化背景认可情境中的类似状态之外或系其延伸;
(4)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5)排除分裂症及其相关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40.14癔症性精神病[F28其他非器质性精神病性障碍]
【症状标准】
(1)符合癔症诊断标准;
(2)反复出现的以幻想性生活情节为内容的片断幻觉或妄想、意识朦胧、表演性矫饰动作,或幼稚与混乱的行为,或木僵为主。
【严重标准】日常生活和社会功能受损,或自知力障碍,对疾病泰然漠视。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1周,其中可有短暂间歇期。
【排除标准】排除分裂症或相关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40.141癔症性附体障碍[F44.3癔症性出神和附体障碍]
符合癔症性精神病的诊断标准和以神怪或死者的亡灵等附体的自我身份识别障碍为主,因此取代了自己的身份,可达妄想程度。?
癔症性附体障碍的第6位编码表示:
40.1411与文化相关的癔症性附体障碍(与文化相关的癔症性附体障碍)[F44.9待分类的解离(转换)障碍]
是一种在浓重的宗教或迷信背景下,由明显心理社会因素作为发病诱因的与文化相关的癔症。临床表现以神鬼、灵魂附体为主,病人常有癔症性格,有的已有过癔症发作史。应排除由巫师、巫医等通过祈祷、祭奠等仪式活动,自我诱导出现的附体状态。
【诊断标准】
(1)符合癔症性附体障碍的诊断标准和症状的产生及内容都与作为诱因的心因和宗教迷信有关,可达妄想程度,伴有情感爆发、哭笑无常、暗示性明显增高,或癔症性双重人格或多重人格等癔症症状;
(2)有部分的或完全的选择性遗忘,可伴有虚构;
(3)症状突然发生和中止,持续时间短暂。?
40.142癔症性木僵[F44.2解离性木僵]
【诊断标准】
(1)(1)符合癔症性精神病的诊断标准;
(2)以木僵为主。?
40.2癔症性躯体障碍[F44.8其他解离(转换)障碍]?
40.21癔症性运动障碍[F44.4解离(转换)运动障碍]
【诊断标准】
(1)符合癔症的诊断标准;有心理社会因素作为诱因;
(2)有躯体运动不能障碍,如肢体瘫痪、站立不能,或步行不能;
(3)临床表现缺乏神经解剖生理基础;
(4)排除器质性疾病。?
40.22癔症性抽搐发作[F44.5解离(转换)抽搐发作]
符合癔症的诊断标准和突然和出乎意料的抽搐发作,类似于癫痫发作的某种形式,但并无意识丧失、咬舌、严重摔伤,或小便失禁。应注意与癫痫发作的同病情况相鉴别。
40.23癔症性感觉障碍[F44.6癔症性感觉麻木和感觉丧失]
【诊断标准】
(1)符合癔症的诊断标准;有心理社会因素作为诱因;
(2)有躯体感觉障碍,如失音、失明、耳聋,或部分或整个躯体的某种或所有正常皮肤感觉的部分或全部丧失(应标明触觉、针刺觉、震动觉、热觉、冷觉等);
(3)临床表现缺乏神经解剖生理基础和根据排除器质性疾病。?
40.3混合性癔症躯体-精神障碍[F44.7混合性解离(转换)障碍]
上述解离障碍或转换障碍的任何混合形式。?
40.9其他或待分类癔症[F44.8其他;F44.9待分类解离(转换)性障碍]
符合癔症的诊断标准,但不符合上述所列各癔症亚型标准的癔症。?
40.91Ganser综合征[F44.80Ganser综合征]?
40.92见于童年和青少年的短暂的癔症性障碍[F44.82见于童年和青少年的短暂的解离(转换)性障碍]
41应激相关障碍[F43]
指一组主要由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引起异常心理反应,导致的精神障碍,也称反应性精神障碍。决定本组精神障碍的发生、发展、病程,及临床表现的因素有:
(1)生活事件和生活处境,如剧烈的超强精神创伤或生活事件,或持续困难处境,均可成为直接病因;
(2)社会文化背景;
(3)人格特点、教育程度、智力水平,及生活态度和信念等;
(4)不包括癔症、神经症、心理因素所致生理障碍,及各种非心因性精神病性障碍。
41.1急性应激障碍[F43.0急性应激反应]
以急剧、严重的精神打击作为直接原因。在受刺激后立刻(1小时之内)发病。表现有强烈恐惧体验的精神运动性兴奋,行为有一定的盲目性;或者为精神运动性抑制,甚至木僵。如果应激源被消除,症状往往历时短暂,预后良好,缓解完全。
【症状标准】以异乎寻常的和严重的精神刺激为原因,并至少有下列1项:
(1)有强烈恐惧体验的精神运动性兴奋,行为有一定盲目性;
(2)有情感迟钝的精神运动性抑制(如反应性木僵),可有轻度意识模糊。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病程标准】在受刺激后若干分钟至若干小时发病,病程短暂,一般持续数小时至1周,通常在1月内缓解。
【排除标准】排除癔症、器质性精神障碍、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及抑郁症。
41.11急性应激性精神病(急性反应性精神病)[F23.8其他急性应激性短暂精神病]
指一种急性应激障碍的亚型由强烈并持续一定时间的心理创伤性事件直接引起的精神病性障碍。以妄想、严重情感障碍为主,症状内容与应激源密切相关,较易被人理解。急性或亚急性起病,经适当治疗,预后良好,恢复后精神正常,一般无人格缺陷。
【症状标准】
(1)病前遭受强烈精神刺激;
(2)以妄想或严重情感障碍为主,症状内容与精神刺激因素明显相关,而与个体素质因素关系较小。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和自知力严重受损。
【病程标准】病程短暂,仅个别病例超过1个月。消除病因或改换环境(如解除拘禁)后症状迅速缓解。
【排除标准】排除癔症性精神病,以及其他非心因性精神病。?
41.2创伤后应激障碍[F43.1]
由异乎寻常的威胁性或灾难性心理创伤,导致延迟出现和长期持续的精神障碍。主要表现为:
(1)反复发生闯入性的创伤性体验重现(病理性重现)、梦境,或因面临与刺激相似或有关的境遇,而感到痛苦和不由自主地反复回想;
(2)持续的警觉性增高;
(3)持续的回避;
(4)对创伤性经历的选择性遗忘;
(5)对未来失去信心。少数病人可有人格改变或有神经症病史等附加因素,从而降低了对应激源的应对能力或加重疾病过程。精神障碍延迟发生,在遭受创伤后数日甚至数月后才出现,病程可长达数年。
【症状标准】
(1)遭受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异乎寻常的创伤性事件或处境(如天灾人祸);
(2)反复重现创伤性体验(病理性重现),并至少有下列1项:①不由自主地回想受打击的经历;②反复出现有创伤性内容的恶梦;③反复发生错觉、幻觉;④反复发生触景生情的精神痛苦,如目睹死者遗物、旧地重游,或周年日等情况下会感到异常痛苦和产生明显的生理反应,如心悸、出汗、面色苍白等;
(3)持续的警觉性增高,至少有下列1项:①入睡困难或睡眠不深;②易激惹;③集中注意困难;④过分地担惊受怕;
(4)对与刺激相似或有关的情境的回避,至少有下列2项:①极力不想有关创伤性经历的人与事;②避免参加能引起痛苦回忆的活动,或避免到会引起痛苦回忆的地方;③不愿与人交往、对亲人变得冷淡;④兴趣爱好范围变窄,但对与创伤经历无关的某些活动仍有兴趣;⑤选择性遗忘;⑥对未来失去希望和信心。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精神障碍延迟发生(即在遭受创伤后数日至数月后,罕见延迟半年以上才发生),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情感性精神障碍、其他应激障碍、神经症、躯体形式障碍等。?
41.3适应障碍[F43.2]
因长期存在应激源或困难处境,加上病人有一定的人格缺陷,产生以烦恼、抑郁等情感障碍为主,同时有适应不良的行为障碍或生理功能障碍,并使社会功能受损。病程往往较长,但一般不超过6个月。通常在应激性事件或生活改变发生后1个月内起病。随着事过境迁,刺激的消除或者经过调整形成了新的适应,精神障碍随之缓解。
【症状标准】
(1)有明显的生活事件为诱因,尤其是生活环境或社会地位的改变(如移民、出国、入伍、退休等);
(2)有理由推断生活事件和人格基础对导致精神障碍均起着重要的作用;
(3)以抑郁、焦虑、害怕等情感症状为主,并至少有下列1项:①适应不良的行为障碍,如退缩、不注意卫生、生活无规律等;②生理功能障碍,如睡眠不好、食欲不振等;
(4)存在见于情感性精神障碍(不包括妄想和幻觉)、神经症、应激障碍、躯体形式障碍,或品行障碍的各种症状,但不符合上述障碍的诊断标准。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精神障碍开始于心理社会刺激(但不是灾难性的或异乎寻常的)发生后1个月内,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1个月。应激因素消除后,症状持续一般不超过6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情感性精神障碍、应激障碍、神经症、躯体形式障碍,以及品行障碍等。
适应障碍突出症状用第4位编码表示:
41.31短期抑郁反应[F43.20短暂抑郁反应]
【诊断标准】
(1)符合适应障碍的诊断标准;
(2)抑郁为主的精神障碍开始于心理社会刺激(但不是灾难性的或异乎寻常的)发生后1个月内,符合症状标准尚不足1个月。?
41.32中期抑郁反应[F43.21长期抑郁反应]
【诊断标准】
(1)符合适应障碍的诊断标准;
(2)抑郁为主的精神障碍开始于心理社会刺激(但不是灾难性的或异乎寻常的)发生后1个月内,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1个月,但持续不到半年。?
41.33长期抑郁反应[F43.21]
【诊断标准】
(1)符合适应障碍的诊断标准;
(2)抑郁为主的精神障碍开始于心理社会刺激(但不是灾难性的或异乎寻常的)发生后1个月内,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半年,但持续不到2年。
41.34其他恶劣情绪为主的适应障碍[F43.23以其他恶劣情绪为主]
【诊断标准】
(1)符合适应障碍的诊断标准;
(2)主要症状为除抑郁以外的其他恶劣情绪,如焦虑、烦恼、紧张,及愤怒等;
(3)排除其他以焦虑或抑郁为主要症状的特定诊断。?
41.35混合性焦虑抑郁反应[F43.22]
【诊断标准】
(1)符合适应障碍的诊断标准;
(2)主要症状为混合性焦虑抑郁情绪障碍。?
41.36品行障碍为主的适应障碍[F43.24品行障碍为主]
【诊断标准】
(1)符合适应障碍的诊断标准;
(2)主要症状为品行障碍或行为问题,如悲伤反应导致的攻击或反社会行为等。?
41.37心境和品行混合性障碍为主的适应障碍[F43.25心境和品行的混合性障碍为主]
【诊断标准】
(1)符合适应障碍的诊断标准;
(2)主要症状为恶劣情绪与品行障碍的混合状态。?
41.9其他或待分类的应激相关障碍[F43.8;F43.9]
42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F43.8其他严重应激反应和适应障碍]
指一组与特定文化相关的综合征,其特点如下:
(1)被特定文化或亚文化范畴所理解接受;
(2)病因代表着和象征着这一文化的核心含义及行为模式;
(3)诊断依赖于特定的文化知识和概念;
(4)治疗的成功与否也取决于本文化的参与者。如我国的气功所致精神障碍,以及我国南部和马来西亚华人区域的恐缩症,均有以上特点。?
42.1气功所致精神障碍[F43.8其他严重应激反应和适应障碍]
气功是我国传统医学中健身治病的一种方法。通常做法是维持一定体位、姿势,或做某些动作,使注意集中于某处,沉思、默念、松弛,及调节呼吸等,可出现某些自我感觉和体验。气功所致精神障碍系指由于气功操练不当(如每日练习过多),处于气功态时间过长而不能收功的现象,表现为思维、情感,及行为障碍,并失去自我控制能力,俗称“走火入魔”。
【症状标准】
(1)由气功直接引起;
(2)症状与气功书刊或气功师所说的内容密切相关,通常只在做气功时出现,并在结束练功时迅即消失,而病人却持续出现或反复出现,无法自控;
(3)至少有下列1项:①精神病性症状,如幻听、妄想等;②癔症样综合征;③神经症样综合征。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病程短暂,经脱离现场,中断练功,给予适当处理后很快恢复。
【排除标准】
(1)排除以类似表现作为治病手段,及获取财物或达到其他目的,或可随意自我诱发或自我终止者;
(2)排除其他精神障碍,尤其是癔症或严重应激障碍。?
42.2巫术所致精神障碍[F43.8其他严重应激反应和适应障碍]
【诊断标准】
(1)精神障碍由巫术诱发;
(2)症状与迷信巫术密切相关,以神鬼附体的身份障碍、片断的幻觉、错觉、妄想,或行为紊乱等为主;
(3)排除:①以巫术作为获取财物或达到其他目的者;②可随意自我诱发或自我终止者;③其他精神障碍。?
42.3恐缩症(Koro)[F43.8其他严重应激反应和适应障碍]
是一种与文化相关的害怕生殖器、乳房,或身体某一部分缩入体内导致死亡的恐惧、焦虑发作。
【诊断标准】
(1)由明显的心理社会因素诱发;
(2)害怕生殖器、乳房,或身体某一部分会缩到身体里去而导致死亡。常采取某种预防措施(如系带牵引),同时有强烈的焦虑或恐惧情绪;
(3)急性起病,病程短暂。
42.9其他或待分类的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F43.8;F43.9]
43神经症[F40-F49]
神经症是一组主要表现为焦虑、抑郁、恐惧,强迫、疑病症状,或神经衰弱症状的精神障碍。本障碍有一定人格基础,起病常受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影响。症状没有可证实的器质性病变作基础,与病人的现实处境不相称,但病人对存在的症状感到痛苦和无能为力,自知力完整或基本完整,病程多迁延。各种神经症性症状或其组合可见于感染、中毒、内脏、内分泌或代谢和脑器质性疾病,称神经症样综合征。
【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1项:①恐惧;②强迫症状;③惊恐发作;④焦虑;⑤躯体形式症状;⑥躯体化症状;⑦疑病症状;⑧神经衰弱症状。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或无法摆脱的精神痛苦,促使其主动求医。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惊恐障碍另有规定。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与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各种精神病性障碍,如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及心境障碍等。?
43.1恐惧症(恐怖症)[F40恐惧焦虑障碍]
是一种以过分和不合理地惧怕外界客体或处境为主的神经症。病人明知没有必要,但仍不能防止恐惧发作,恐惧发作时往往伴有显著的焦虑和自主神经症状。病人极力回避所害怕的客体或处境,或是带着畏惧去忍受。
【诊断标准】
(1)(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以恐惧为主,需符合以下4项:
①对某些客体或处境有强烈恐惧,恐惧的程度与实际危险不相称;
②发作时有焦虑和自主神经症状;
③有反复或持续的回避行为;
④知道恐惧过分、不合理,或不必要,但无法控制;
(3)对恐惧情景和事物的回避必须是或曾经是突出症状;
(4)排除焦虑症、分裂症、疑病症。?
43.11场所恐惧症[F40.0]
【诊断标准】
(1)符合恐惧症的诊断标准;
(2)害怕对象主要为某些特定环境,如广场、闭室、黑暗场所、拥挤的场所、交通工具(如拥挤的船舱、火车车厢)等,其关键临床特征之一是过分担心处于上述情境时没有即刻能用的出口;
(3)排除其他恐惧障碍。?
43.12社交恐惧症(社会焦虑恐惧症)[F40.1]
【诊断标准】
(1)符合恐惧症的诊断标准;
(2)害怕对象主要为社交场合(如在公共场合进食或说话、聚会、开会,或怕自己作出一些难堪的行为等)和人际接触(如在公共场合与人接触、怕与他人目光对视,或怕在与人群相对时被人审视等);
(3)常伴有自我评价低和害怕批评;
(4)排除其他恐惧障碍。
43.13特定的恐惧症[F40.2特定的(单项)恐惧障碍]
【诊断标准】
(1)符合恐惧症的诊断标准;
(2)害怕对象是场所恐惧和社交恐惧未包括的特定物体或情境,如动物(如昆虫、鼠、蛇等)、高处、黑暗、雷电、鲜血、外伤、打针、手术,或尖锐锋利物品等;
(3)排除其他恐惧障碍。?
43.2焦虑症[F41其他焦虑症]
是一种以焦虑情绪为主的神经症。主要分为惊恐障碍和广泛性焦虑两种。焦虑症的焦虑症状是原发的,凡继发于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躯体疾病的焦虑应诊断为焦虑综合征。其他精神病理状态如幻觉、妄想、强迫症、疑病症、抑郁症、恐惧症等伴发的焦虑,不应诊断为焦虑症。?
43.21惊恐障碍[F41.0]
是一种以反复的惊恐发作为主要原发症状的神经症。这种发作并不局限于任何特定的情境,具有不可预测性。惊恐发作作为继发症状,可见于多种不同的精神障碍,如恐惧性神经症、抑郁症等,并应与某些躯体疾病鉴别,如癫痫、心脏病发作、内分泌失调等。
【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惊恐发作需符合以下4项:
①发作无明显诱因、无相关的特定情境,发作不可预测;
②在发作间歇期,除害怕再发作外,无明显症状;
③发作时表现强烈的恐惧、焦虑,及明显的自主神经症状,并常有人格解体、现实解体、濒死恐惧,或失控感等痛苦体验;
④发作突然开始,迅速达到高峰,发作时意识清晰,事后能回忆。
【严重标准】病人因难以忍受又无法解脱,而感到痛苦。
【病程标准】在1个月内至少有3次惊恐发作,或在首次发作后继发害怕再发作的焦虑持续1个月。
【排除标准】
(1)排除其他精神障碍,如恐惧症、抑郁症,或躯体形式障碍等继发的惊恐发作;
(2)排除躯体疾病如癫痫、心脏病发作、嗜铬细胞瘤、甲亢或自发性低血糖等继发的惊恐发作。?
43.22广泛性焦虑[F41.1]
指一种以缺乏明确对象和具体内容的提心吊胆,及紧张不安为主的焦虑症,并有显著的植物神经症状、肌肉紧张,及运动性不安。病人因难以忍受又无法解脱,而感到痛苦。
【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以持续的原发性焦虑症状为主,并符合下列2项:
①经常或持续的无明确对象和固定内容的恐惧或提心吊胆;
②伴自主神经症状或运动性不安。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病人因难以忍受又无法解脱,而感到痛苦。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6个月。
【排除标准】
(1)排除甲状腺机能亢进、高血压、冠心病等躯体疾病的继发性焦虑;
(2)排除兴奋药物过量、催眠镇静药物,或抗焦虑药的戒断反应,强迫症、恐惧症、疑病症、神经衰弱、躁狂症、抑郁症,或精神分裂症等伴发的焦虑。?
43.3强迫症[F42强迫性障碍]
指一种以强迫症状为主的神经症,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二者强烈冲突使病人感到焦虑和痛苦;病人体验到观念或冲动系来源于自我,但违反自己意愿,虽极力抵抗,却无法控制;病人也意识到强迫症状的异常性,但无法摆脱。病程迁延者可以仪式动作为主而精神痛苦减轻,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并以强迫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1项:
①以强迫思想为主,包括强迫观念、回忆或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穷思竭虑、害怕丧失自控能力等;
②以强迫行为(动作)为主,包括反复洗涤、核对、检查,或询问等;
③上述的混合形式;
(2)病人称强迫症状起源于自己内心,不是被别人或外界影响强加的;
(3)强迫症状反复出现,病人认为没有意义,并感到不快,甚至痛苦,因此试图抵抗,但不能奏效。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
【排除标准】
(1)排除其他精神障碍的继发性强迫症状,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或恐惧症等;
(2)排除脑器质性疾病特别是基底节病变的继发性强迫症状。?
43.4躯体形式障碍[F45]
是一种以持久地担心或相信各种躯体症状的优势观念为特征的神经症。病人因这些症状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阴性和医生的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即使有时存在某种躯体障碍,也不能解释所诉症状的性质、程度,或其痛苦与优势观念。经常伴有焦虑或抑郁情绪。尽管症状的发生和持续与不愉快的生活事件、困难或冲突密切有关,但病人常否认心理因素的存在。本障碍男女均有,为慢性波动性病程。
【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以躯体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1项:
①对躯体症状过分担心(严重性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相称),但不是妄想;
②对身体健康过分关心,如对通常出现的生理现象和异常感觉过分关心,但不是妄想;
(3)反复就医或要求医学检查,但检查结果阴性和医生的合理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其他神经症性障碍(如焦虑、惊恐障碍,或强迫症)、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
【说明】本障碍有时合并存在某种躯体障碍,必须注意以免漏诊。?
43.41躯体化障碍[F45.0]
是一种以多种多样、经常变化的躯体症状为主的神经症。症状可涉及身体的任何系统或器官,最常见的是胃肠道不适(如疼痛、打嗝、返酸、呕吐、恶心等),异常的皮肤感觉(如瘙痒、烧灼感、刺痛、麻木感、酸痛等),皮肤斑点,性及月经方面的主诉也很常见,常存在明显的抑郁和焦虑。常为慢性波动性病程,常伴有社会、人际及家庭行为方面长期存在的严重障碍。女性远多于男性,多在成年早期发病。
【症状标准】
(1)符合躯体形式障碍的诊断标准;
(2)以多种多样、反复出现、经常变化的躯体症状为主,在下列4组症状之中,至少有2组共6项:
①胃肠道症状,如:腹痛;恶心;腹胀或胀气;嘴里无味或舌苔过厚;呕吐或反胃;大便次数多、稀便,或水样便;
②呼吸循环系症状,如:气短;胸痛;
③泌尿生殖系症状,如:排尿困难或尿频;生殖器或其周围不适感;异常的或大量的阴道分泌物;
④皮肤症状或疼痛症状,如:疤痕;肢体或关节疼痛、麻木,或刺痛感;
(3)体检和实验室检查不能发现躯体障碍的证据,能对症状的严重性、变异性、持续性或继发的社会功能损害作出合理解释;
(4)对上述症状的优势观念使病人痛苦,不断求诊,或要求进行各种检查,但检查结果阴性和医生的合理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
(5)如存在自主神经活动亢进的症状,但不占主导地位。
【严重标准】常伴有社会、人际及家庭行为方面长期存在的严重障碍。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2年。
【排除标准】排除精神分裂症及其相关障碍、心境精神障碍、适应障碍,或惊恐障碍。?
43.42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F45.1]
【诊断标准】
(1)躯体症状的主诉具有多样性、变异性的特点,但构成躯体化障碍的典型性不够,应考虑本诊断;
(2)(2)除病程短于2年外,符合躯体化障碍的其余标准。?
43.43疑病症[F45.2疑病障碍]
是一种以担心或相信患严重躯体疾病的持久性优势观念为主的神经症,病人因为这种症状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阴性和医生的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即使病人有时存在某种躯体障碍,也不能解释所诉症状的性质、程度,或病人的痛苦与优势观念,常伴有焦虑或抑郁。对身体畸形(虽然根据不足)的疑虑或优势观念也属本症。本障碍男女均有,无明显家庭特点(与躯体化障碍不同),常为慢性波动性病程。
【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以疑病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1项:
①对躯体疾病过分担心,其严重程度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相称;
②对健康状况,如通常出现的生理现象和异常感觉作出疑病性解释,但不是妄想;
③牢固的疑病观念,缺乏根据,但不是妄想;
(3)反复就医或要求医学检查,但检查结果阴性和医生的合理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躯体化障碍、其他神经症性障碍(如焦虑、惊恐障碍,或强迫症)、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
43.44躯体形式自主神经紊乱[F45.3]
是一种主要受自主神经支配的器官系统(如心血管、胃肠道、呼吸系统)发生躯体障碍所致的神经症样综合征。病人在自主神经兴奋症状(如心悸、出汗、脸红、震颤)基础上,又发生了非特异的,但更有个体特征和主观性的症状,如部位不定的疼痛、烧灼感、沉重感、紧束感、肿胀感,经检查这些症状都不能证明有关器官和系统发生了躯体障碍。因此本障碍的特征在于明显的自主神经受累,非特异性的症状附加了主观的主诉,以及坚持将症状归咎于某一特定的器官或系统。
【诊断标准】
(1)符合躯体形式障碍的诊断标准;
(2)至少有下列2项器官系统(心血管、呼吸、食管和胃、胃肠道下部、泌尿生殖系统)的自主神经兴奋体征:①心悸;②出汗;③口干;④脸发烧或潮红;
(3)至少有下列1项病人主诉的症状:①胸痛或心前区不适;②呼吸困难或过度换气;③轻微用力即感过度疲劳;④吞气、呃逆、胸部或上腹部的烧灼感等;⑤上腹部不适或胃内翻腾或搅拌感;⑥大便次数增加;⑦尿频或排尿困难;⑧肿胀感、膨胀感或沉重感;
(4)没有证据表明病人所忧虑的器官系统存在结构或功能的紊乱;
(5)并非仅见于恐惧障碍或惊恐障碍发作时。?
被病人视为症状起源的器官或系统用第5位编码表示:
43.441心血管系统功能紊乱[F45.30]
包括心脏神经症、神经循环衰弱、DaCosta综合征。?
43.442高位胃肠道功能紊乱[F45.31]
包括心因性吞气症、呃逆、胃神经症。?
43.443低位胃肠道功能紊乱[F45.32]
包括心因性激惹综合征、心因性腹泻、胀气综合征。?
43.444呼吸系统功能紊乱[F45.33]
包括过度换气症。?
43.445泌尿生殖系统功能紊乱[F45.34]
包括心因性尿频和排尿困难。?
43.45持续性躯体形式疼痛障碍[F45.4]
是一种不能用生理过程或躯体障碍予以合理解释的持续、严重的疼痛。情绪冲突或心理社会问题直接导致了疼痛的发生,经过检查未发现相应主诉的躯体病变。病程迁延,常持续6个月以上,并使社会功能受损。诊断需排除抑郁症或精神分裂症病程中被假定为心因性疼痛的疼痛、躯体化障碍,以及检查证实的相关躯体疾病与疼痛。
【症状标准】
(1)符合躯体形式障碍的诊断标准;
(2)持续、严重的疼痛,不能用生理过程或躯体疾病作出合理解释;
(3)情感冲突或心理社会问题直接导致疼痛的发生;
(4)经检查未发现与主诉相应的躯体病变。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或因难以摆脱的精神痛苦而主动求治。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6个月。
【排除标准】
(1)(1)排除检查出的相关躯体疾病与疼痛;
(2)排除精神分裂症或相关障碍、心境障碍、躯体化障碍、未分化的躯体形式障碍、疑病症。?
43.49其他或待分类躯体形式障碍[F45.8;F45.9]?
43.5神经衰弱[F48.0]
指一种以脑和躯体功能衰弱为主的神经症,以精神易兴奋却又易疲劳为特征,表现为紧张、烦恼、易激惹等情感症状,及肌肉紧张性疼痛和睡眠障碍等生理功能紊乱症状。这些症状不是继发于躯体或脑的疾病,也不是其他任何精神障碍的一部分。多缓慢起病,就诊时往往已有数月的病程,并可追溯导致长期精神紧张、疲劳的应激因素。偶有突然失眠或头痛起病,却无明显原因者。病程持续或时轻时重。近世纪,神经衰弱的概念经历了一系列变迁,随着医生对神经衰弱认识的变化和各种特殊综合征和亚型的分出,在美国和西欧已不作此诊断,CCMD-3工作组的现场测试证明,在我国神经衰弱的诊断也明显减少。
【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以脑和躯体功能衰弱症状为主,特征是持续和令人苦恼的脑力易疲劳(如感到没有精神,自感脑子迟钝,注意不集中或不持久,记忆差,思考效率下降)和体力易疲劳,经过休息或娱乐不能恢复,并至少有下列2项:
①情感症状,如烦恼、心情紧张、易激惹等,常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矛盾有关,感到困难重重,难以应付。可有焦虑或抑郁,但不占主导地位;
②兴奋症状,如感到精神易兴奋(如回忆和联想增多,主要是对指向性思维感到费力,而非指向性思维却很活跃,因难以控制而感到痛苦和不快),但无言语运动增多。有时对声光很敏感;
③肌肉紧张性疼痛(如紧张性头痛、肢体肌肉酸痛)或头晕;
④睡眠障碍,如入睡困难、多梦、醒后感到不解乏,睡眠感丧失,睡眠觉醒节律紊乱;
⑤其他心理生理障碍,如头晕眼花、耳鸣、心慌、胸闷、腹胀、消化不良、尿频、多汗、阳痿、早泄,或月经紊乱等。
【严重标准】病人因明显感到脑和躯体功能衰弱,影响其社会功能,为此感到痛苦或主动求治。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
【排除标准】
(1)排除以上任何一种神经症亚型;
(2)排除分裂症、抑郁症。
【说明】
(1)神经衰弱症状若见于神经症的其他亚型,只诊断其他相应类型的神经症;
(2)神经衰弱症状常见于各种脑器质性疾病和其他躯体疾病,此时应诊断为这些疾病的神经衰弱综合征。?
43.9其他或待分类的神经症[F48其他神经症性障碍]
【诊断标准】
(1)指病人主诉的症状主要不是通过自主神经系统中介,并仅仅局限于身体的特定系统或部位;
(2)在时间上与应激性事件或与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密切相关并能引起对病人注意的明显增加(人际关系或医疗方面)的主诉症状,例如疼痛、肿胀感、皮肤蚁行感以及感觉异常(麻刺感或麻木感);
(3)通过检查表明并非躯体疾病所致;
(4)咽喉部哽咽感引起吞咽困难等各种形式的吞咽困难;心因性斜颈及其他痉挛性障碍(不包括Tourette综合征等属于童年或少年期抽动障碍者);心因性瘙痒症(不包括特殊皮肤损害,如,斑秃、皮炎、湿疹、或心因性荨麻疹);心因性痛经(不包括性交疼痛或性冷淡等),也归属本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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