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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祖国医学将人的情感和心理活动统称为情志,它是人在接触和认识客观事物时,人体本能的综合反应。情志包括喜、怒、忧、思、悲、惊、恐七种情绪,统称“七情”。每个人都会对各种事物表达出自己不同的情感,这是正常的情绪反应。正如《黄帝内经》里说:“有喜有怒,有忧有丧,有泽有燥,此象之常也。”
七情的条达与脏腑功能的正常有着密切关联,中医认为每一个脏腑都对应于一种情志——“心主喜,肺主忧,脾主思,肝主怒,肾主恐”。任何事物都有双重性,一旦情绪过激,比如突然、强烈、持久的情志刺激,超出了人体的承受范围,就会对相应的脏器造成影响,而产生相应的疾病,故过喜则伤心,大怒伤肝,思虑伤脾,悲泣伤肺,惊恐伤肾。正如《养性延命录》所说:“喜怒无常,过之为害。”故《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将“喜、怒、忧、思、悲、恐、惊”正式列为致病内因。
“七情”不宜强烈
七情是指喜、怒、忧、思、悲、恐、惊等七种正常的情志活动,是人的精神意识对外界事物的反应。七情与人体脏腑功能活动有密切的关系。七情分属于五脏,以喜、怒、思、悲、恐为代表,就称为五志。
七情是人对客观事物的不同反应,在正常的活动范围内,一般不会使人致病。只有突然强烈或长期持久的情志刺激,超过人体本身的正常生理活动范围,使人体气机紊乱,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才会导致疾病的发生。因此,作为病因,七情是指过于强烈、持久或突然的情志变化,导致脏腑气血阴阳失调而发生疾病的情志活动。因七情而病称为因郁致病。
由于某些慢性疾病,体内脏腑功能长期失调,引起人的精神情志异常,称为因病致郁。
七情还与机体本身的耐受、调节能力有关。七情直接影响有关脏腑而发病。七情不仅可以引起多种疾病的发生,而且对疾病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它可促进病情的好转与恶化。由于七情是造成内伤病的主要致病因素之一,故又称“内伤七情”。
“百病皆生于气”
七情与脏腑的关系密不可分。人体的情志活动与脏腑有密切关系。其基本规律是:心主喜,过喜则伤心;肝主怒,过怒则伤肝;脾主思,过思则伤脾;肺主悲、忧,过悲过忧则伤肺;肾主惊、恐,过惊过恐则伤肾。这说明脏腑病变可出现相应的情绪反应,而情绪反应过度又可损相关之脏腑。七情生于五脏又伤五脏的理论在诊断和治疗中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七情与气血的关系也是紧紧相连的。气和血是构成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两大基本物质。气对人体脏腑具有温煦推动作用,血对人体脏腑则具有濡养作用。气血是人体精神情志活动的物质基础,情志活动与气血有密切关系。脏腑气血的变化,也会影响情志的变化。故曰:“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恐。”
脏腑的生理活动必须以气血为物质基础,而精神情志活动又是脏腑生理功能活动的表现,所以人体情志活动与人体脏腑气血关系密切。
七情致病的特点
1.与精神刺激有关:七情属于精神性致病因素,其发病必与明显的精神刺激有关。在整个病程中,情绪的改变可使病情发生明显的变化。如癫病多由情志所伤,忧郁伤肝,肝气郁结,损伤于脾,脾失健运,痰浊内生,痰气上逆,迷蒙心神,不能自主而成。狂病多由恼怒悲愤,伤及肝胆,不得宣泄,郁而化火,煎熬津液,结为痰火,痰火上扰,蒙蔽心窍,神志逆乱而发。可见精神因素对疾病的发生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2.直接伤及脏腑:七情过激可影响脏腑之活动而产生病理变化。不同的情志刺激可伤及不同的脏腑,产生不同的病理变化。如喜伤心,心伤则心跳神荡,精神涣散,思想不能集中,甚则精神失常等。七情过激虽可伤及五脏,但与心肝的关系尤为密切。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一切生命活动都是五脏功能集中的表现,又必须接受心的统一主宰,心神受损必涉及其他脏腑。肝失疏泄,气机紊乱又是情志疾病发病机制的关键。
喜、怒、忧、思、恐等情志活动失调,能够引起脏腑气机紊乱,郁而化火,出现烦躁、易怒、失眠、面赤、口苦,以及吐血、衄血等属于火的表现,称之为“五志化火”。情志失调又可导致“六郁”为病,即气郁而湿滞,湿滞而成热,热郁而生痰,痰滞而血不行,血滞而食不化。换言之,由气郁可致血郁、痰郁、湿郁、食郁为病。
因此,夏季尤其要保持自己七情的正常,保护好脏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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