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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说的分数不是反映各种考试成绩或评估标准的分数,是数学计算中由分子、分母和分数线构成的分数。我希望能用分数这样的数学形式来理性地分析和认识罹患精神疾病后争取获得痊愈疗效和完全康复的重要性。
罹患精神疾病后,很多病人及其家属是悲观的。首先是因为他们不知道精神疾病转归的知识和争取最佳转归的可能和方法,其次则是在面对患者发病后疾病表现的束手无策和常有的悲观性认知习惯,让他们难以展望可能并非悲观的前景。第三则是一般人群对精神疾病悲观性、众口铄金式传言的自动接受习惯。最后,还有可能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社会上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歧视和患者与家人的病耻感。
如何能让精神疾病患者及其亲属正确乃至相对乐观地看待和应对患精神疾病后的困局呢?我想,医务人员除了基于高尚医德和善良人性的医疗行为,即采用正确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正确诊治疾病,并采用最佳的康复治疗理念和技术促使患者功能康复、回归社会的艰苦努力之外,还应该帮助他们学会用"风物长宜放眼量"的大局观念正确评估疾病的大体转归方向,认识到疾病只是人生河流中一段掺入了含有苦水支流的河段,并不是人生这条完整的河流。在日常工作中,我就用两个分数值来向患者和患者家属阐述这样的认识和理念。
第一个分数是计算患病时间长度与生命长度的比值。我说,在积极有效治疗疾病的前提下,把患病后到治愈的时间长度作为分子,把人的寿命长度作为分母,这个分数肯定是个很小分数值的分数:假设一个于15岁起病的少年双相障碍患者在患病一年后开始治疗,若治疗有效、康复良好,达到痊愈水平需要3-5年的时间。加上治前一年的病程在内,他从患病到治愈的时间是4-6年。若以广州本地居民平均预期寿命81.34岁(2015年统计)计算,4-6年作为分子,平均寿命80岁作分母,这个分数值就在二十分之一至四十分之三。有了这样的一个计算过程,无论是患者本人,还是其家属,都会意识到患者患病的时间可以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分数。这样,他们对疾病的治疗意愿和信心就会大大增强。即使是病程更长的患者,若能坚持规范治疗,其因患病而处于承受疾病折磨的痛苦时间长度,与生命长度的比值或分数也都是一个很小或微不足道的数值。之所以很多患者及其家属在患者患病后不会这样想,习惯于"总把当前当永远"的负性认知模式也是原因之一。
第二个分数是计算治疗期长度与生命长度的比值。在很多患者及其家属的眼里,罹患多属于慢性过程的精神疾病后服药治疗的相对长期性,也是让他们觉得治疗是遥遥无期的历程。实际上,现代精神病学已经给精神科医生和患者们展现了越来越光明的前景:在诊断正确的前提下,经过包括心理治疗在内的系统、规范的专科治疗和扎实有效的康复训练,绝大多数患者在首次乃至再次发病后是可能达到治愈疗效的,而且其中的多数患者更有可能完全恢复社会功能、回归社会,成为正常的社会成员。更让人受到鼓舞的是,若这些患者在正常社会环境中足够长时间地保持社会功能、完好地扮演社会角色,心理素质得到改善,心理成熟程度发展至健康同龄人的标准,即达到完全治愈的标准,停服药物后复发的风险就非常小。此时,这些人与健康人无异,完全具备在不服药的情况下享受幸福人生的条件。当然,影响达到这个标准的时间长度的因素很多,其中有可能缩短这一时间的最重要的影响因素至少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来自主要由专业人员实施的各种有效治疗干预措施,二是患者持之以恒的努力:既要始终如一地接受规范治疗和康复训练,更要始终如一地追求恢复社会功能和促进心理成长的目标,并付诸实施。而且后者对最终是否达到可以完全康复的结局更为重要。按照发展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的一般原理,若同样以于15岁起病、16岁开始规范治疗的双相障碍患者为例,经过最长10年的治疗达到完全康复的标准时,患者也只有26岁,完全可以成为能够在社会上谋生、恋爱、结婚、生育的正常社会成员。将长达10年的治疗期作为分子,将人生80岁的预期寿命作为分母,这个分数也只是八分之一。若用坚持人生八分之一长度的规范治疗和康复,去赢得人生后五十多年的幸福时光,怎么看也是非常划算的。
我认为,如果患者和家属们认真计算过以上两个分数值,并在此基础上追求完全治愈的目标,患了精神疾病也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了。
注,本文为转载,原作者苗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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