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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直肠癌术前放疗期间无须评价疗效,如果腹股沟淋巴结转移且可触及肿大,每周1次查体观察淋巴结变化情况。
正常组织对放疗的反应(毒副作用),包括血液学毒性和非血液学毒性。
1.?血液学毒性,就是我们常说的骨髓抑制,白细胞、血红蛋白或(和)血小板低下,每周或每2周复查血象、肝肾功能。
2.?放射性皮肤反应,每次放疗结束后温水坐浴,对症给予皮肤保护剂治疗。一般放疗后1-3个月皮肤红肿会逐渐消退,但色素称着会持续更长时间。
3.?放射性肠炎,照射野内肠道受到一定剂量的照射后,可表现为黏膜不同程度的充血、水肿、糜烂等,病人表现为腹泻或黏液便,大便次数增多,肛门下坠感及里急后重感,肛周疼痛等,对于生活质量受到影响的患者适当给予止泻和消炎、补液治疗,注意不要使用过强的止泻制剂,以免造成大便干结出现肠梗阻。直肠癌放疗时有部分小肠受照射,需要尽量减少小肠受照体积,嘱患者在放疗定位前提前40分钟到1小时排空膀胱,喝水500-1000ml充盈膀胱,在复位及每次放疗时均采用同样标准使膀胱充盈,以最大限度减少小肠受照,避免小肠晚期放射性损伤的出现。放疗期间宜进低脂肪、高蛋白、适量维生素饮食,戒烟戒酒,避免辛辣刺激食品。
4.?放射性泌尿系损伤,表现为尿频、尿急、尿痛、排尿困难等症状。适量饮水,放疗前憋尿。
5.?卵巢、睾丸功能障碍,年轻患者尽量保护卵巢和睾丸功能,采用IMRT或挡铅的方法使性腺尽量避免受照射,如有生育要求需提前到生殖中心进行生殖细胞贮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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