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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的传播途径:HBV主要经血和血制品、母婴、破损的皮肤和黏膜以及性传播。围生(产)期传播是母婴传播的主要方式,多为在分娩时接触HBV阳性母亲的血液和体液传播。经皮肤黏膜传播主要发生于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器械、注射器、侵入性诊疗操作、手术及静脉内滥用毒品等。其他如修足、文身、扎耳环孔、医务人员工作中的意外暴露、共用剃须刀和牙刷等也可传播。
乙肝疫苗:对于新生儿而言,目前推荐的免疫程序为0、1、6月,也就是说,半年内打3针,从打第一针的当天算起,满月时打第二针,满半年打第三针。乙肝表面抗体滴度在完成全程免疫后l~6月最高,以后有逐渐下降趋势。接种乙肝疫苗的婴儿在10岁时约有一半儿童的血清抗体滴度降至l0单位/升以下,但抗体滴度降低或转阴的儿童在加强注射一针后可快速产生高滴度的抗体,一般认为至少可持续l0年以上。健康人乙肝表面抗体10单位/L,表示有免疫力;乙肝表面抗体>100单位/升,表示有很好的免疫力。我国是乙肝的高流行区,日常生活中接触和感染乙肝的机会高,最好要保持乙肝表面抗体在保护水平之上,因此要充分考虑个体的危险因素,定期监测血中乙肝表面抗体滴度,从而决定多久需要打加强针。
抗乙肝病毒治疗适应症:首先,临床上有肝硬化证据的成年人、青少年和儿童均应开始抗病毒治疗,对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患者予以抗病毒治疗:(1)年龄>30岁;(2)ALT水平持续异常;(3)HBVDNA>20000IU/ml
乙肝病毒停药指证:与既往的乙型肝炎指南一样,WHO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强烈推荐临床上有肝硬化证据的患者需终生服用抗病毒治疗,因为停药会有病毒再激活的风险,而病毒再激活会导致肝硬化患者发生严重的慢加急性肝损害。同时满足以下4项条件者可考虑停药:(1)临床上没有肝硬化证据的患者;(2)停药后仍能长期规律随访者;(3)HBeAg阳性患者发生HBeAg血清学转换并维持治疗1年以上;(4)ALT水平持续正常、HBVDNA持续低于检测下限者。在不能进行HBVDNA检测的国家或地区,无论启动治疗时HBeAg的状态如何,只要有证据显示HBsAg转阴并维持治疗1年以上者,可考虑停用抗病毒药。停用抗病毒药后可能会复发,如果有迹象提示HBV再激活的可能,如HBsAg或HBeAg转为阳性、ALT水平升高或重新检测到HBVDNA等,则应重新启动抗病毒治疗。
妊娠与乙肝:
根据相关的实验资料表明,我国的乙肝病毒慢性感染者人数大约有9000万,感染乙肝病毒的主要途径之一就是通过母婴传播。也就是说,如果准妈妈是一名确诊了的慢性乙肝病毒的感染者,如果在孕期不对其进行抗病毒治疗的话,那么她的孩子会有很大的几率感染上乙肝病毒,概率能够达到70%到90%。通过相关的临床研究证明,对感染慢性乙肝病毒的准妈妈进行抗病毒治疗以后,能够将乙肝病毒成功地阻断,不让其影响新生儿的健康,抗病毒治疗的阻断率高达95%。
治疗时机:
通常情况下,医生对准妈妈的建议是在怀孕后的28周(妊娠晚期胎膜和滋养层都慢慢地变薄,准妈妈们的绒毛毛细血管膜的通透性也在增高,胎盘的屏障也在减弱,绝大部分的宫内感染情况的出现妊娠晚期)才可以进行抗病毒治疗。这又因为HBV病毒载量非常的大,超过了10的六次方,因此抗病毒治疗选择在孕24周到28周的这个时间是最好的。对于那些病毒载量特别高、或者是在这以前就已经生下过乙肝宝宝的准妈妈们来说,选择在孕24周开始进行抗病毒治疗是最安全的。有的准妈妈们会有这样的疑问:孕24周就进行抗病毒治疗,胎儿在孕12周就已经基本成形了,因此在这之后使用药物都是相对安全的。当然啦!需要提醒准妈妈们的是,有部分患者可能在早孕期时就发现自己体内的HBV病毒载量达到了10的6次方以上了,这时候就想要进行抗病毒治疗是不可取的。因为孕早期抗病毒一方面会对胎儿的发育造成影响,另一方面前面已经说了,大部分的宫内感染都发生在孕28周以后,因此太早进行抗病毒治疗是完全没必要的,一般情况下,在产前都是能将病毒量给降下来的。
有部分患者会在孕24周以前发现自己的转氨酶出现升高的情况,数值达到80以上。当出现这种情况时,一般建议患者首先选择保肝降酶的治疗方法,患者先选择服用安全性较高的药物,如果服用后效果不错,那么就可以暂时不进行抗病毒治疗。但是,如果患者在吃完药以后转氨酶的数值依然没有降下来,这时候不管孕周是多少,都应该立即进行抗病毒的治疗。另外,对于转氨酶低于80、HBV病毒载量低于10的6次方的患者,需要对患者的肝功能状态进行动态的监测,如果肝功能情况尚好,可以暂时不进行抗病毒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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