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低危孕妇(无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的孕妇),为了了解胎儿在宫内的安危情况,一般孕36周左右开始行产前胎心监护。
孕妈妈需要注意的是,胎心监护正常仅能反应此时胎儿在宫内的状态,重要的是孕妈妈若感到胎动异常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因为胎儿在宫内的情况孕妈妈是第一个知道的。
已有文献报道:孕前常规做胎心监护,不能够完全降低胎死宫内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所以,如果低危孕妇出现胎动异常、羊水量异常、脐血流异常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胎心监护。
(2)对于高危孕妇(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糖尿病、母体免疫性疾病、有胎死宫内等不良孕产史;胎儿生长受限、羊水偏少、胎动减少、脐血流异常等),胎心监护可从妊娠32周左右开始,但具体开始时间和频率应根据孕妇的自身情况进行个体化的选择或酌情提前。
(3)双胎妊娠,根据绒毛膜性个体化的选择做胎心监护的时间和频率。
(来源:《电子胎心监护应用专家共识》《胎心监护》《妇产科学第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