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抗生素合理应用策略
抗菌药物是临床
编辑:ddayh.cn
妊娠期抗生素合理应用策略
抗菌药物是临床应用最广泛的药物,妊娠期妇女患细菌感染性疾病需要用抗菌药物时,要求临床医师既要掌握药物的作用原理、抗菌谱、用量、毒副作用,也要熟悉这些药物对胎儿是否有影响,以及影响的程度、时期,既要达到治愈疾病的目的,还要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对胎儿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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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药物和食品管理局(FDA)颁布的药物对胎儿的危险性而进行危害等级(即A、B、C、D、X级)的分类表,分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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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在有对照组的研究中,妊娠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对胎儿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的危害性证据),可能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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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表现有副作用,这些副作用并未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中得到证实(也没有在其后6个月内的危害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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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在动物的研究证明它有对胎儿的副作用(致畸或杀死胚胎),但未在对照组的妇女进行研究,或没有在妇女和动物并行地进行研究。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了对孕妇的好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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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级:有对胎儿危害性的明确证据。尽管有危害性,但孕妇用药后有绝对的好处,如孕妇有严重疾病或受到死亡威胁急需用药时,可考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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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级:在动物或人的研究表明它可使胎儿异常,或根据经验认为在人,或在人及在动物,是有危害性的。本类药物禁用于妊娠或将妊娠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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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临床常见的抗菌药物探讨妊娠期抗生素的合理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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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妊娠期可选用的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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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霉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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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B类药物,在妊娠期使用较为安全,鉴于妊娠期间该药的肾清除率随肾小球滤过率的增加而增大,孕妇的血药浓度往往较低,可考虑适当增加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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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霉素类药物杀菌原理是阻碍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哺乳类动物无细胞壁,故该类抗生素对人体毒性最小,不致胎儿畸形。但其缺点是抗菌谱较窄,对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易产生耐药性,对酸不稳定,不能口服,易出现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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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合成、复合青霉素类制剂已从多方面弥补了这些缺点,既耐酸或耐酶又为广谱抗生素,还不易产生过敏反应。虽然每一种制剂的抗菌谱有所不同,但共同点是无致畸胎作用。该类药物妊娠全过程可予应用。如注射用青霉素钠、口服阿莫灵胶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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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头孢类菌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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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拉氧头孢被列入C类外,大部分头孢菌素属于B类,在妊娠期使用较为安全,但头孢哌酮、头孢美唑以及拉氧头孢在结构上含有甲基硫四唑侧链,可降低凝血酶原,在动物实验中还有睾丸毒性作用,应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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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菌素与青霉素类极为相似,对母体及胎儿的影响也比较小。比青霉素类更为优越的是其抗菌谱广,对酸及各种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稳定,过敏反应发生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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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头孢菌素有一定的肾毒性,第二代肾毒性较低,第三代对肾脏已基本无毒性,孕妇怀孕全过程可予应用。如头孢哌酮钠、头孢他啶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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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酯化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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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霉素、螺旋霉素、交沙霉素等,其作用机制是阻碍细菌蛋白质合成,抗菌谱与青霉素相似,主要用于耐药性金葡菌、溶血性链球菌及弓形体感染。对孕妇及胎儿的毒性很小,是妊娠期可安全使用的一类药物,可用于青霉素过敏的患者,红霉素可代替青霉素治疗孕期淋病或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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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青霉素过敏合并呼吸道感染的孕妇可首选此类药物,如阿奇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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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妊娠期慎用的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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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氯霉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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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胎盘在胎儿体内蓄积,因胎儿肝脏中缺乏葡萄糖醛酸转移酶,故对此类药物的解毒功能受到影响;孕后期用药新生儿出生后可出现呕吐、厌食、腹胀,最终可导致循环衰竭,称为“灰婴综合征”,故孕早、中期慎用,孕晚期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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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喹诺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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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低,无致畸致突变作用,但可引起年幼动物的关节病变,影响软骨发育;对神经精神方面也有影响,故妊娠期避免应用。如氟哌酸、环丙沙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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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磺胺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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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类药物可通过胎盘进入胎体,与胎儿血中胆红素竞争血浆蛋白的结合部位,使血浆游离型胆红素增高,血浆游离型胆红素为脂溶性胆红素,可渗入血脑屏障,致胎儿脑损伤或出生后新生儿核黄疸,故妊娠期避免应用。如磺胺嘧啶、复方新诺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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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妊娠期禁用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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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氨基糖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