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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的国际头痛疾病分类诊断标准(ICHD-3版),慢性偏头痛的定义为:每月至少15天,且超过3个月的头痛。其中,每月至少应有8个头痛日,符合偏头痛的诊断标准(表1)。与较早期的版本相比较,最新版ICHD的慢性偏头痛诊断标准略有改变:存在镇痛药过度使用,已不再是慢性偏头痛诊断的排除标准,反而被看作是偏头痛慢性化的几个潜在原因之一。因此,存在镇痛药物过度使用的患者应考虑以下两种诊断:慢性偏头痛和药物过度使用性头痛(MOH)。此外,在先前版本的ICHD标准(ICHD-II)中,每月所有的15个头痛日都必须是偏头痛;但在目前的版本中,这15个头痛日只需有8天是偏头痛,而其他头痛日可能符合紧张型头痛的标准(表1,表2)。
偏头痛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不能被“治愈”的。对于慢性偏头痛患者,治疗的目标是将其转为发作性偏头痛,这需要患者和医疗保健人员的共同合作。
急性偏头痛治疗药物的过度使用
急性偏头痛治疗药物过度使用的定义为:每月使用镇痛药>15天,或使用曲坦类药物>10天。其可能是急性偏头痛慢性化的最重要危险因素。规律性摄入急性偏头痛治疗药物,可导致患者的头痛频率逐渐增加,并促进其偏头痛进展。因此,停止这类药物的过度使用,可使头痛大幅缓解,并增加预防性偏头痛药物的效果。
急性偏头痛的无效治疗
偏头痛的急性治疗无效是其慢性化的重要危险因素。这一事实这么强调也不过分,因为其可以轻易地加以避免:最近一项涉及5000多例偏头痛患者的美国偏头痛患病率和预防研究显示,与有效治疗相比较,无效的急性期治疗可使偏头痛慢性化的风险增加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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