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断综合征的概念:
戒断综合征指停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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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断综合征的概念:
戒断综合征指停用或减少精神活性物质的使用后所致的综合征,临床表现精神症状、躯体症状或社会功能受损。
精神活性物质指来自体外、影响大脑精神活动并导致成瘾的物质,包括酒精、阿片类、大麻、镇静催眠药、抗焦虑药、中枢兴奋剂、致幻剂等。其中,以阿片类物质的成瘾性最大,致幻剂的成瘾性最小。
依赖性药物分类
可产生戒断综合征的依赖性药物分类:
1.苯二氮卓类类:乙醇,巴比妥类及其他催眠药和镇静药.
2.苯丙胺:苯丙胺,右旋苯丙胺,甲基苯丙胺,哌唑甲脂(利他灵)与苯甲吗啉。
3.大麻:大麻制剂,例如大麻和印度大麻。
4.阿片类:阿片,吗啡,海洛因,美沙酮,哌替啶等。
5.可卡因:可卡因和古柯叶。
6.致幻剂:LSD,麦司卡林(墨仙碱)和裸盖菇素(西洛斯宾)。
7.挥发性化合物:丙酮,四氯化碳和其他溶媒,例如“嗅胶”。
8.烟碱:烟草,鼻烟。
在以上八大类可产生依赖性的药物中,阿片类药物依赖流行最广,危害最大,它不但对病人身体造成极大损害,还导致了许多社会问题,如犯罪。在与毒品斗争的各项工作中,禁毒是公安、司法部门的工作,而治疗阿片类药物依赖病人则是我们医生的职责。
戒断综合征的症状:
戒断综合征的症状及病程与使用物质种类和剂量有关。 各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戒断综合征如下:
1.酒精戒断综合征:
(1)单纯性戒断症状,通常停饮4~8小时后可出现坐立不安、出汗、心动过速、震颤、恶心、呕吐、易激动等。(2)癫痫样发作。(3)震颤谵妄,通常是两侧性,早晨较明显,所以称为晨间震颤。严重者还可出现震颤谵妄,表现有出现大量丰富的幻觉,以幻视为主,可伴有幻听和幻触等。有时还可有体温升高,称发热性震颤谵妄。多发生于停饮3~5天后,可有严重的听幻觉和视幻觉、定向障碍、注意缺损和失眠,如果坚持戒酒的话,多在戒酒后第五天到第七天自行消失。若不加治疗,可因呼吸或心力衰竭而死亡。
2.阿片类戒断综合征:症状于停药后5~6小时出现,表现为强烈渴求阿片类药物,流涕流泪、肌肉疼痛或抽筋、胃肠痉挛、恶心、呕吐、腹泻、瞳孔扩大、反复寒战、心动过速、睡眠不安等。
3.苯二氮卓类戒断综合征:症状出现于停药后1~3天,表现焦虑、震颤、恶心或呕吐、心慌、头痛、虚弱、失眠,严重者表现类似震颤谵妄或癫痫发作。一般持续3天~2周。
4.中枢兴奋剂戒断综合征:苯丙胺停用时也出现焦虑、抑郁、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胃肠道痉挛等,严重者可出现自杀。一般有长期的精神活性物质使用史,停用精神活性物质后出现上述戒断症状,诊断并不困难。
5. 戒烟引发的病症为(依赖戒断综合症):心急、胸闷、咳嗽、短暂健忘、无精神、发胖、发抖等。
病理生理
在正常生理状态下,人体会分泌一些内源性阿片样物质,与体内各型阿片受体的亲和力处于一种相对恒定的基础水平。当吸食大麻, 可卡因,阿片类等毒品时,大量的外源性阿片样物质进入体内与阿片受体结合,反馈性地抑制机体内源性阿片肽的释放,破坏了基础平衡。当毒品等戒断时,尽管外源性阿片物质对内源性阿片肽释放的抑制开始解除,但内源性阿片肽在细胞内合成与释放恢复还需一段时间,尚不能发挥正常的生理功能,因而产生一系列的戒断现象。
酒精戒断综合征(AWS)的发生可能与乙醇刺激的突然解除造成脑内r-氨基丁酸(GABA)抑制效应的降低及交感神经系统被激活所致。
戒断综合征的处理原则:
1.缓慢撤完成瘾药,一般成年人,成瘾药宜在1周内逐渐停完;体弱、成瘾久和年老者,为避免断药过程中出现脑血管意外、虚脱,可缓慢减药,在10天至2周内减完。维生素B族及维生素C及躯体支持疗法可改善病人营养,减轻戒断时的痛苦,促大脑营养代谢疗法,如能量合剂,脑复康等有助于摆脱戒断症状。戒酒戒毒最好在戒毒中心或精神科病房进行。
2.预防戒断综合征:可递减饮酒量或毒品量;或用作用较弱的代用品替代,并逐渐递减代用品,直至停用。
3.对症处理:可口服苯二氮卓类药物如地西泮10mg,3次/日,或劳拉西泮2mg,3次/日,剂量应逐渐减少;对震颤谵妄患者,可给予地西泮10mg,4次/日,或劳拉西泮2mg,4次/日;出现癫痫发作者,可予苯妥因钠100mg,2~3次/日。药物持续应用一周后逐渐减量,直至停药。必要时予支持疗法,如补液、纠正电解质紊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