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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上腺皮质激素我们俗称为激素,是肾上腺皮质所分泌的激素的总称,属甾体类化合物。它具有抗炎、抗毒、抗休克、免疫抑制等多种药理作用。常用于治疗严重感染和一些过敏性疾病。但激素医学上应用有其严格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对一些疾病在治疗上是一种不可替代的药物,但目前长期、大量、滥用激素的现象十分普遍,从而出现很多不良反应,甚至致残、致死的药源性事故。
1、激素在临床上的应用
●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 ? 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多肌炎、血管炎、肾病、肾炎、溶贫、免疫排斥等。
●过敏性疾病 ?哮喘急性发作、过敏性鼻炎、荨麻疹、血清病、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休克、药物性皮炎等。
●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包括肾上腺危象、垂体前叶功能减退、肾上腺切除后等的代替治疗。
●严重感染 ? 毒血症、流脑、中毒性菌痢或重症肺炎,急性重症肝炎、败血症休克等辅助治疗。
●各种休克辅助治疗。
2、激素的副作用 ? 包括并发或加重感染、引起水电解质失调、发胖、痤疮、毛发变重、容易感冒和受凉、骨质疏松、血脂增高、高血压、动脉硬化、糖尿病、神经精神症状等,长期应用尚可诱发白内障、青光眼、伤口愈合不良、血栓形成和栓塞症、多汗、盗汗以及月经失调,对于小儿长期应用还会抑制生长发育等。
有些副作用是可以预防的,因此用的同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者慎用。必须应用时,要同时给予抗感染治疗。
●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长程使用激素必须密切观察,防治发生骨质疏松症、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青光眼、白内障等。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使用。孕妇用影响胎儿发育,乳母接受大剂量给药则不应哺乳,防止药物经乳汁排泄,造成不良反应。
●儿童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因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用短效(如可的松)或中效制剂(如泼尼松)。儿童使用激素的剂量除了一般的按年龄和体重而定外,更应该按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而定。
●老年患者长程使用激素易产生高血压、骨质疏松。
3、小儿科临床上常见的不当使用
●见热必用激素退 ? 有些医生见到上感等发热就用地塞米松等激素类药物,有人竟将庆大霉素、氨基比林、地塞米松叫做治疗发热病人的“三联针”,就给病人常规混合肌注。激素虽具有一定的退热作用,有些病人在退热后,往往认为热退了就好了,而掩盖了某些严重的病情。激素为一种免疫抑制剂,若应用不当,可降低机体的防御功能,使细菌扩散得更快,使原有的病情加重。
●逢痛必用激素 ?疼痛亦是一种常见症状,原因十分复杂,有人把强的松当成常规止痛药物。激素确实对风湿类疾病具有暂时性止痛的特殊效果,但许多情况是减轻了,病不一定就好了。
此外,由于滥用激素而诱发和加重感染或溃疡,从而引起肠出血、穿孔,对小儿还可抑制生长发育。临床使用时,必须权衡利弊,合理运用,掌握适应症,防止并发症,注意禁忌症,决不能滥用激素,同时,也希望患者切不可将激素当做退热止痛的“灵丹妙药”而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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