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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李萃萃 李萃萃 今天
理论概况
由胚胎发育学可知,在胚胎早期(3个月前),脊髓在椎管内大致与椎管等长,以后随着椎管的增长较快,而脊髓的增长却与之不同步。正常情况下胚胎20周时,脊髓末端位于L4-L5椎骨平面;40周时位于L3平面;新生儿出生时,脊髓末端的位置在L1-L2平面;成年人约在L1平面。由此可见在生长发育过程中,脊髓在椎管内存在相对位置的上移,已被椎间孔固定了位置的脊神经根,也从水平位置变为不同程度的倾斜。而腰、骶、尾神经根倾斜向下列于脊髓圆锥下,终丝周围形成马尾。
脊髓拴系综合征
指脊髓下端因各种原因受制于椎管的末端不能正常上升,使其位置低于正常,是多种先天性发育异常导致神经症状的主要病理机制之一,由此而导致的一系列临床表现即称为脊髓拴系综合征。
临床表现
腰骶部皮征:皮肤隆起或者凹陷,可有分泌物或者感染、多毛、血管瘤、皮赘、小尾巴等,这些预示着存在脊柱裂的可能,可能合并脊髓拴系。
二便功能障碍:常表现为尿潴留、排尿困难、尿失禁、尿频等,或者每次尿量较正常少;大便干燥、便秘、费力、失禁等表现。鞍区感觉减退,成人患者亦可表现为性功能障碍等。
下肢功能障碍:下肢感觉异常、下肢无力、疼痛、畸形等。
脊柱表现:脊柱侧弯。
检查
腰骶椎MR检查是诊断脊髓拴系的首选检查方法。
治疗原则
早诊断、早手术
脊髓拴系到出现症状时已经发生器质性改变,我们无法使之恢复正常,只能予以适当的矫治,使其不继续发展。脊髓拴系综合征的症状可能是神经系统的损毁性的损害造成的,这种损伤通常是无法修复的,治疗仅仅是使病损不再继续加重。也可能是神经系统的刺激性或不完全损害所致,此时手术治疗则可能达到减轻症状和防止病情进展的双重效果。
脊髓拴系综合征(脊髓拴系综合征)手术治疗的根本目的在于预防病情继续进展,部分患者的下肢运动和感觉功能,甚至大小便功能有可能因此获得改善。通常,出现大小便功能障碍常提示预后欠佳,手术通常不能使大小便功能障碍、下肢和足部的变形得到改善,但可能使疼痛和不完全的肌力下降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下肢和足部的变形部分可以通过矫形手术得到改善。因此,对许多脊髓拴系综合征患者,尤其是儿童,需要脊髓脊柱外科或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及矫形骨科共同的诊疗。
对于大小便功能尚正常的脊髓拴系综合征患者,包括因腰骶部皮肤改变和下肢感觉和运动障碍而发现者,我们建议及早进行系统的检查、评估和手术治疗;对于已经出现大小便功能障碍的患者,则应结合其全身情况及相关检查情况选择手术与否,此类患者绝大多数能够也需要手术治疗。
对患者进行手术时应贯彻微创理念,坚持做显微外科手术,同时配合神经电生理监测,以做到尽可能彻底松解拴系,避免神经损伤,减少再粘连和拴系复发,以及预防术后伤口并发症。
需要注意的是手术目的是解除拴系,保留神经功能,合并脂肪瘤患者不追求脂肪瘤全切,在保证神经功能不受损伤的前提下尽量多切。部分地方医院可能认识不足,只切除表面皮症,而不行松解手术,对疾病救治毫无帮助反而容易耽误救治。
原则上一经确诊就应该马上手术;对于无症状患者,部分学者建议观察,对于婴儿或者儿童患者,无症状也需要尽早手术,以减少日后神经损伤风险。而一旦神经损伤或者出现症状再手术,往往患者术后症状也不能再恢复,损伤神经不能够再生。对于成人无症状患者,可以考虑观察。
对术后患者进行随访,对泌尿系功能障碍的防治,下肢运动和感觉的康复,以及下肢畸形的矫治给予尽可能的指导。我们认为单纯注重拴系手术,而忽视对这些功能障碍的继续诊疗进行正确的指导,对患者是不利的。
症状加重因素
1. 儿童生长发育期,随身高生长,脊髓不能相应上移,被牵拉导致损伤。
2.成人见于突然牵拉脊髓的运动,如向上猛踢腿、弯腰、分娩、过度运动引起腰部过度牵拉活动导致脊髓被牵拉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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